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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瀍河回族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15浏览次数:5492


一、起草背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充分挖掘辖区市场潜力,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力稳住经济“压舱石”,聚焦辖区产业,坚持“洛产洛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加快促进消费全面复苏,充分激活消费“主引擎”,牵引带动经济稳步增长。

二、起草依据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2022〕60号)文件精神,拟定《瀍河回族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商务局牵头拟定《瀍河回族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经过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结果,拟定该行动方案。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服务消费回补、消费品质提升、市场主体帮扶、消费配套升级和消费环境优化六大行动。具体包括:(一)大宗消费扩容行动;“迎春购新车”系列汽车促消费活动,对2022年12月至2023年春节期间购买的新车,补贴1000元返乡路费及年货好礼。2023年3月区财政投入100万元开展购新车政府补贴活动。凡在瀍河区工商注册且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购买车辆需在洛阳市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按购车价格的3%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每台3000元,100万元补完为止。推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家电家居消费,引导住房消费需求释放。(二)服务消费回补行动;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促进餐饮娱乐业快复苏、稳增长,培育预制菜消费市场,探索生活服务消费新场景,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三)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叫响“古都夜八点”活动品牌,打造品牌消费场景,培育引进“区域首店”。(四)市场主体帮扶行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本地农副产品消费,加强企业融资支持。(五)消费配套升级行动;推广无接触式服务设施,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加氢站建设。(六)消费环境优化行动;拓展节日消费,春节期间举办“千企万品亿元促销活动”、迎春购新车、老字号年货、“春节之源·洛阳过年”等活动;组织发放本土品牌新春消费券,开繁荣夜间市场,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标准,优化住房市场消费环境。

五、其他说明

拟定《瀍河回族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行动方案》为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营造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六、解读机构

瀍河回族区商务局 

解读人:杨春元   

联系方式:63957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