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
2、招标编号:瀍建招-2023-016
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2023)007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公开-2023-7
3、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4、项目概况: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位于洛阳市瀍河区,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瀍河回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内部道路改造、楼体立面翻新、雨污分流、楼顶防水层铺设、停车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照明通信改造、配套养老抚幼及无障碍设施、违建拆除等。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一期工程;
第二标段: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EPC项目二期工程。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中标控制金额较大的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项目采购、施工、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各项检测、保修工作和配合审计等工作;以及临时设施、保险,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概算总投资额(最高投标限价):130068193.12元,其中:
第一标段:概算投资总额(最高投标限价)75768974.37元,其中:工程费用:74598131.37元,设计费用:1170843.00元;
第二标段:概算投资总额(最高投标限价)54299218.75元,其中:工程费用:53430716.75元,设计费用:868502.00元。
15、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时0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231号5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3969686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尚女士
电 话:13698862269
监管部门: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51869
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