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瀍河区政府决算
瀍河区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瀍河回族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
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31日在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武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和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区级收支情况。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6710万元,实际完成57142万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496万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4.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6%;非税收入完成19646万元,为预算的96.2%,增长1.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4%。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0502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6530万元,实际完成96328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1.2%。年终滚存结余20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区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二、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总体看,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服务发展成效明显。财政部门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8475万元,使用省转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 2056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积极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1498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道路拆迁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 生态绿化工程小游园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文化惠民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办理退税158万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全区民生支出完成67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7%,同比增长7%。筹措扶贫专项资金134万元、追加扶贫资金120万元,支持嵩县十二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继续支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和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保障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全部参加养老统筹。严格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财税改革不断深化。从编制2018年预算起全面启动区级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工作,将未来三年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资金保障范围,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区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市定限额以内。
三、2018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2000万元,1—6月实际完成32726万元,为预算的52.8%,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588万元,为预算的52%,增长1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非税收入完成10138万元,为预算的54.5%,下降10.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88759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4596万元,实际完成70198万元,为预算的74.2%,增长13.1%。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增收困难的形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统筹作用,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狠抓收支管理,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收入方面,为保证税收可持续增长,区财政局牵头会同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督促协助建安企业在我区注册分公司,积极加强我区建筑安装增值税征管,不断强化税源基础。目前,河南国安、河南六建等五家企业已在我区注册分公司。
支出方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3.1%,其中:民生支出49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准备期养老金结算全面完成,名师名校长奖励基金按人大决议落实,全区干部职工“三增四补”津贴落实到位。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但是下半年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实现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压力较大。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及本次会议有关决议,围绕“9+2”工作布局及“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收支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走向,加强财税统计和分析预测,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强对瀍河乡、各办事处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做到依法征税,实现应收尽收。以加快资金拨付速度、保证资金运行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方式,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强化落实举措,制定具体措施,不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二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君河湾小学建设、学前教育扶持等政策的落实;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切实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三是完善投融资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加大银企合作力度,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金融资本与企业需求互动对接。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谋划好瀍涧大道建设、“四河同治、三渠联动”等项目。
四是规范政府债务管控。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政府债务举债程序,通过申请省财政厅代发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规范举债行为,合理控制规模,切实提高财政防风险能力。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上级政策调整和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追加预算事项外,一律不追加预算。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把财政监督贯穿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究责任,规范财经秩序。通过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摸清政府家底,为政府管理资产提供依据。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实现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财预〔2011〕18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更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区对专项资金全面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绩效目标管理评价范围
绩效目标管理评价的范围是2017年及以后我区预算单位发生的所有专项支出。
二、制定绩效目标管理评价流程
1、要求所有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全部填列目标绩效申请表。
2、项目实施前50万元以下,单位自行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准确、规范、完整填写,本单位负责人签批盖章后,报区预算科审批,预算科审批后,随同资金申请报告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才可以进行项目资金要款。
3、项目实施前50-100万元,单位须出具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根据单位自身及项目实际情况可自行撰写亦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撰写,所需费用由单位自行解决。报告出具后报区预算科审批,预算科审批后,单位才可以进行项目资金要款。
4、项目实施前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区财政局结合区政府年度工作中心任务及项目自身情况,选取事关民生、教育、科技、文化等重点项目开展事中跟踪监控、事后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同类项目预算审批依据,绩效差、不积极配合的将直接核减或取消预算。
5、项目结束后要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关于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3000万元(一般债务3000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
2017年年末债务余额为2056万元,2056万元置换为四笔政府债券,分别为3年期债券206万元,5年期债券790万元,7年期债券500万元,10年期债券560万元。2018年政府债务预算安排1635万元,用于偿还银河小区公租房项目本金和置换政府债券利息。
关于2017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补助数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均列入年初预算。
一、 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42万元,为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加5112万元,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8475万元,调入资金74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3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285万元,区级财力收入总计9653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63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支9914万元,增长11.2%。收支相抵,2017年滚存结余202万元,全部结转为下年支出。
二、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情况
(一)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列入区级预算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市财政局共提前告知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345万元。列入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有:
1、教育支出291万元,为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资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万元,为伤残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再就业补助资金。
4、医疗卫生支出684万元,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等。
5、住房保障支出5372万元,为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共补助我区资金38475万元。其中:年初安排294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3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民生保障方面支出;执行中追加90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351万元),主要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8万元,主要为税收返还经费支付4383万元,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万元,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资金9万元,商标认定奖励资金50万元等。
2、公共安全支出98万元,为法律援助经费6万元,政法转移支付经费92万元。
3、教育支出1402万元,为学前教育补助资金3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102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为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8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万元,文物保护2万元。
5、社会保障支出969万元,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00万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86万元,社区建设及工作人员补贴资金307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2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9万元,抚恤经费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补助资金62万元等。
6、医疗卫生支出1210万元,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2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0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82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资金436万元,2017年“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59万元等。
7、节能环保支出644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9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万元,2017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工程补助资金46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189万元,为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7万元,基层党建奖补资金1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9万元,市级财政农业项目资金30万元等。
9、交通运输支出18万元,为农村公路养护费18万元,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万元,为进出口企业发展补助资金40万元,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补助资金6万元。
关于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级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 264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境的差旅费等。
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 个,累计 0 人才。
2、公务用车维护费决算 249万元。包括因公用车购置费及燃油费、保险、过路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7万元,2017年区四大班子及各委局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车 辆,主要是公务接待用车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主要用于 车辆维修、保险购置、车辆审验及燃油支出。2017年 等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车保有量为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5万元。包括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万元。主要用于加班费,接待 0批次、0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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