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低收入者可享十项收费优惠政策
2011-11-02 16:57 未知 admin
即日起,瀍河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和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众可享受以下10项优惠政策。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及社会福利机构接纳的救助人员免征;对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减半征收;残疾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凭有效证件经主管征收部门核准减半征收。
2、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对“三无”家庭(五保户)全免。
3、中招报名考务费:对父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父母双方为下岗职工的城市学生免收。
4、党政机关短期培训收费:凡举办由下岗职工参加的强制性培训,凭下岗证明,培训费一律免收。
5、旅游景点门票:对1.4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对离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现役军人、70岁以上(含70岁)老寿星、残疾人凭证件实行免票;对学生(含大学生、研究生)及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凭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6、房屋安全鉴定费:经济适用住房安全鉴定费减半;对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聋哑人、孤寡残疾人、特困家庭、下岗职工的非经营性用房免收。
7、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残疾人、特困家庭免收。
8、住房产权登记费: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减半收取。
9、住房交易手续费: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
10、用水价格:对城市低保户用水价格在执行1.4元/立方米的优惠水价基础上,每月免交2立方米水量的水费。
据了解,瀍河区物价部门近期将对拒不执行涉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查处,确保此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有关部门友善提醒: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低收入群体,应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低保、五保、失业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减免有关费用。
市民如果发现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可直接拨打区价格举报电话63952439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