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02-14 08:47 未知 admin
瀍政〔2012〕4号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努力预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消防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条规定,区政府决定对下列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先进单位(7个)
区政府办公室 北窑办事处 东关办事处 区宗教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局 区教育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社区(3个)
北窑办事处金家街社区 东关办事处通巷社区
瀍河回族乡旭升社区
三、消防工作先进社区警务中队(2个)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三中队
洛阳市公安局东关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五中队
四、消防工作先进单位(5个)
河南省林业学校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洛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
洛阳市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四、消防先进工作者(32个)
孟宏伟 赵向阳 邱 科 田银仙
岳朝阳 施光明 虎 威 马 珂
崔长征 马红丽 孙大威 王朝晖
崔 巍 白灵玲 娄晓冰 张 钊
陈淑峰 王明明 张 翀 冯 博
陈利军 徐海燕 李晓利 王国军
李根涛 任惠民 陈应普 刘旭钢
袁曼曼 宋佳俊 刘 建 李东升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区政府号召全区各部门、 各单位同志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区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瀍河、创建平安瀍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