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0
近期,民政部发布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便于理解政策内涵,现就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儿童福利机构是民政部门履行困境儿童国家监护职责的关键载体,承担着孤儿等特殊儿童的养育、照料、康复等专业服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民政部门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务院相关意见也对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拓展服务功能提出了新要求。结合当前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民政部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推进机构优化升级。为进一步落实政策部署、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质效,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六十四条,较原版本新增十二条、修改四十三条,核心修订内容聚焦三大方面:
(一)细化收托抚养职责,规范全流程服务
明确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及部分临时监护儿童的法定职责与服务对象,细化儿童从接收登记、综合评估、日常养育到安置离院的全流程服务规范,将“儿童优先、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转化为可落地、可核查的具体制度举措,保障服务全程规范有序。
(二)增设服务拓展内容,延伸社会服务功能
新增服务拓展相关章节,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履行核心收托抚养职责的基础上,推行“开门办院”模式。面向社会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同时为儿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服务,扩大机构服务覆盖面。
(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财务运行、档案保管、人员管理、捐赠使用等多个维度,完善具体管理措施与监管要求,推动机构运营规范化、精细化,筑牢儿童安全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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