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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瀍河分局拟对洛阳硕晨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2-25浏览次数:15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硕晨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电话:0379-63985889    通讯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瀍河区政府4楼(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硕晨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项目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街道启明东路 6 号联东 U 谷瀍河科技创新谷

洛阳硕晨包装有限公司

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塔湾街道启明东路 6 号联东 U 谷瀍河科技创新谷,属于迁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彩箱 100 万个,彩盒 1000 万个。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8.7万。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为印刷、清洗、覆膜、喷码上光、粘箱及粘盒工序废气,印刷间二次密闭,覆膜、上光、粘箱及粘盒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垂帘)收集后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6-2020)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包装印刷行业绩效分级A级建议值;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胶印机润版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创新谷现有化粪池收集消解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洛阳瀍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洛河。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胶印机、模切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纸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墨废抹布、废CTP版、废橡皮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