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434号提案的答复
王世雄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瀍河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保留洛阳市第52中学”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让辖区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公平、均衡、优质的教育资源,方便辖区孩子就近上学,保留洛阳市振兴路中学(原市52中学),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辖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但现阶段我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振兴路中学缺乏生源,教学质量下滑,已不再招生,原有学生已经分流,恢复振兴路中学办学条件还不具备,可暂将此提案做为备选项目,待时机成熟时再组织实施。
目前,该区域巨龙小学教学楼正在进行改扩建,暂时借用振兴路中学校园用于巨龙小学五、六年级教育教学,待巨龙小学完成建设后,拟将振兴路中学进行寄宿制改造,改造后交由巨龙小学一体化管理,实现一校两区,以解决辖区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届时将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瀍河教育的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瀍河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诚恳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瀍河教育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我们共同的努力。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