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示
按照专项要求及全区2024年度检查计划,对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8家,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22家。具体情况如下:
1、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购进渠道检查通过日常监管以及省药监局药品追溯监管系统,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并实施购进、验收管理等制度,是否依法履行重点品种追溯责任。重点排查医保高值和常用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进、销、存记录是否相符,票、账、货、款是否一致等情况,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8家,药品使用单位122家,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2、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宣讲以及业务指导,规范药店的网络销售行为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63家,药品零售配送企业44家,约谈企业38家,警告1家。
3、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9家经营单位责令改正警告。
4、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抽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未发现过期药品行为,药品储存基本符合要求,有部分需阴凉储存药品,要求配备阴凉柜等设施,对4家使用单位责令改正警告。
5、检查管辖区疾控中心1家、接种单位10家,疫苗接种单位具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6、开展零售药店跨部门检查综合监管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共计118家,联合检查共计36家。
瀍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