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乡振[2023]81号)文件精神,经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审核,拟定名单公示7日无异议后,认定董强峰为区级乡村工匠名师,现将认定名单进行公告,长期有效。
2025年5月13日
瀍河区乡村工匠名师认定名单
序号
姓名
镇(街道)
社区(村)
从事技艺
1
董强峰
白马寺镇
董村
古陶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