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保障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
三、制定过程
瀍河区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专班,联合教育、财政、规划等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对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教师待遇、办园条件等进行评估。先后征求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21家单位及38家区域内公办、民办幼儿园意见;2025年4月3日—5月2日通过瀍河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后,形成《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四、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方案中围绕瀍河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具体包含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及组织保障六个方面。依据中央、省、市各级要求,细化了创建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举措,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及具体任务,为扎实开展我区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推进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普及普惠创建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结合工作实际将瀍河区推进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月—3月广泛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为3月—4月按照《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第三阶段为4月—5月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25年5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第四阶段为组织申报,迎接上级督导评估。第五阶段针对反馈意见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测制度,巩固普及普惠成果。
五、解读机构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379—6128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