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瀍河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统计局内设局办公室、城乡住户科、工业能源统计科、社会科技科、综合统计科5个职能科室。
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局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局属二级机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普查中心构成(下属单位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统计局
2020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332.48万元,支出总计332.4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86万元,增加1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口普查的工作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统计局收入预算332.4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332.4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332.48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8万元,占82.44%;项目支出58.4万元,占17.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2.48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0.86万元,增加了1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口普查的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74.08万元,占82.44%;项目支出58.4万元,占17.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4.0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48.1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9 万元,基本支出包含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19年减少0.9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8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5.79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委托业务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7.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