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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瀍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0-06-28浏览次数:2785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区直机关的机关事务管理。

(三)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区直机关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以及全区性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承担上级领导、来宾赴瀍河区区公务活动(含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区领导和区直机关公务、业务、接待和机动车辆的定编、购买、配置、更新、维修及费用开支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物用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以及区直机关物业维修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七)受托管理区直机关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以及区领导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配置与管理。

(八)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物业的水电、电梯、空调、楼宇自控、通讯、安防监控、消防停车场系统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维修、监督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委托管理物业的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环境美化、净化、绿化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膳食供应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体活动。

(十三)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四)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计1482.78万元,支出总计1482.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7万元,增加0.00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148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2.7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148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78万元,占64.86%;项目支出521万元,占35.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82.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7万元,增长0.002%,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8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75万元,占8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2.万元,占4.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7万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79.34万元,占5.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6.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27万元,比2019年减少6.7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计划。公车维护费为38.27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6.7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费用6.7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1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公务交通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03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单位对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96.12万元。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48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28万元,支出项目共6个,支出总额52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3个,支出总额3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821.3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695.07万元,车辆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5934333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