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622
姓名: 孔某
来信内容: 关于河南六建十二分公司与恒大地产案件长期无法开展司法执行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洛阳市瀍河区金铭辉区长: 我公司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多年来为洛阳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近年来,我公司起诉恒大系公司的案件,瀍河法院在有财产执行的情况下,不去执行,严重损害我公司利益,为此,特反映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六建第十二分公司承建的洛阳恒大绿洲项目(恒大九期193#楼、208#等)工程,建设单位为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自2020年以来,受国家政策调整,恒大公司经营危机、暴雷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我公司所承建的洛阳恒大绿洲工程被拖欠巨额工程款造成工程停工。2021年9月,政府工作专班接管恒大楼盘,我公司为缓解社会压力、严格落实政府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主体责任、响应政府号召、遵守省委省政府的“三切割”政策和法制化、市场化原则,暂将本项目欠款切割搁置,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复工,推进项目建设。截止2024年8月底、我公司在瀍河区保交楼专班的领导下共交付洛阳恒大绿洲楼栋4栋、已交付房屋996套。 二、河南六建债权的诉讼情况 (一)已判决生效及执行情况。目前,已判决确认的债权1.9亿元,我公司在确认的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瀍河法院仍然做出了“终结本次执行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原因为洛阳市瀍河区政府保交楼专班在2021年10月恒大公司刚暴雷时,将恒大洛阳公司全部资产转移到区平台公司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二)已立案正在确认中的债权情况。目前,除已生效判决债权外,另有正在审理中未判决的债权合计约1.2亿元。 三、保交楼前的洛阳恒大资产线索情况 经查证,我司享有优先受偿权且同为保交楼前的资产明细如下: (1)地下未售卖停车位1950个,总价值约1.17亿元; (2)恒大九期综合楼会所一栋、建筑面积约2000㎡,总价约1200万,位置在208号楼西侧,约2017年建成、保交楼以前资产,项目已竣工但未备案,属于恒大公司资产、目前为恒大公司办公室正在使用; (3)另有218.221.222号楼未售卖商铺约4500㎡、价值约4500万; (4)其他资产。 以上资产合计约1.74亿元,这些产权仍在恒大地产洛阳公司名下,我司请求领导督促瀍河法院对这类资产进行现场查封,维护我司合理合法权益。 四、因债权无法实现,河南六建被下游供应商严重挤兑及被执行情况 自恒大公司暴雷、省政府的“三切割”政策以来,因恒大地产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在转付给下游供应商(钢筋、混凝土、模板、方木、钢管、铝模、水泥、塔吊机械等供应商)后无法兑付,以及巨额工程欠款,导致我司已累计被诉案件49起、被瀍河法院及西工法院执行4000余万元,目前仍有已生效待执行的案件2起、金额1200万元,这些被强制代替恒大地产偿还的资金多数为河南六建承建其他地产商的保交楼工程款,目前已造成我司经营举步维艰,生存困难。 因该项目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导致我司拖欠洛阳恒大绿洲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6000余万元和供应商8000余万元不能及时支付。在此过程,我司持续积极做好农民工及供应商的信访稳定工作。如今民工工资及供应商资金长达约四年时间得不到清偿,维稳工作已失去信任,农民工及供应商不断信访和投诉,多次围堵我公司办公场所及相关领导。 为此,特将上述情况向您反映,恳请领导帮助我司督促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尽快依法依规推进执行、查封冻结、评估拍卖该部分资产,确保我司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与稳定。 此 致 反映人: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来信时间: 2024-11-18
回复单位: 区法院
回复时间: 2024-11-2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申请人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区法院提出两项诉求:一、对登记在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名下却已经网签至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房产,请求区法院查清这些资产的真实交易情况;二、要求区法院按照判决内容实现自己享有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并对相关资产予以现场查封、处置。 针对河南六建的第一项诉求,因不涉及法院工作,区法院已引导河南六建向有关部门合理合法反映诉求。针对河南六建的第二项诉求,因河南六建以区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为由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挂网督办,现督办已超期。市委市政府及市中院主要领导多次协调后,至今未有实质推进,导致河南六建再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的部分生效判决对恒大绿洲六期(61#、62#)七期(55-59#)208#、218#221#、220#、222-223#楼主体、独立商业及周边地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享有优先权。 鉴于以上局面,区法院将在保交楼政策范围内依法依规分批对被执行人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的资产予以查封,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期:于2024年11月30日前,对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权的上述楼栋查封价值2000万的资产,并对查封的资产予以处置。 第二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对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权的上述楼栋查封价值2000万的资产,并对查封的资产予以处置。 第三期:于2025年1月31日前,对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权的上述楼栋查封价值3000万的资产,并对查封的资产予以处置。 因河南六建与被执行人恒大地产集团洛阳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较多,区法院从保交房的大局出发,暂时先执行以上三期计划。同时在执行查封处置时也会严格执行国家保交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地与区委区政府沟通案件进展,并及时将查封处置情况报市中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