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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瀍河区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2-26浏览次数:126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5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2月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就巡察工作进行了情况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瀍河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直面问题、主动担当,第一时间成立瀍河区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3日召开区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商讨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条讨论研究、剖析根源,对巡察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加压,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2月5日、4月1日和5月2日,瀍河区委组织前往汝阳、嵩县和洛宁参观见学,先后4次召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5月3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谋划全局、高效推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高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专项巡察瀍河区乡村振兴工作问题清单任务分解》及《整改台账》,印发《市委专项巡察瀍河区乡村振兴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文件,细化具体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每条整改落实情况都突出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区委书记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区委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抓好各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抓好牵头整改事项,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瀍河区17个巡察问题已全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其中14个已完成,剩余3个正在进行。

(三)加强督查督导,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施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制度,跟进掌握巡察整改进度和质量,及时督促提醒,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预防在前,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到位。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未有效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要领导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系列讲话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足,在推动市委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落实落地落细等方面,“五大专班”之间协调不到位,衔接不紧密,各自为战的现象较为严重。乡村振兴各专班成员单位参与工作不积极,如集镇建设专班牵头领导仅组织参加1次专班会议,会议记录显示未对牵头工作提出明确的意见要求;区金融局主要负责人不知道本部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任务。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二)关于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2.对“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统筹协调不够。

(1)杨文街道共召开5次关于“五星”支部创建会议,社区干部均未参加,且“五星”支部创建发文造假。

责任单位:杨文街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

(2)白马寺镇白马寺、半个店等9个社区和瀍河乡马坡、塔西社区未召开党支部会议、安排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白马寺镇、瀍河乡

整改状态:已完成

3.“五星”支部创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不够。

对全市创建“五星”支部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理解不全面,创建工作与重点工作出现“两张皮”。区委组织部主管“五星”支部创建的副部长邵某某不清楚星级村党支部创建与乡村建设竞争性创建挂钩的要求,认为分级创建是农业农村局的业务工作,不存在沟通协调问题。瀍河区“五星”支部拟创建2个“四星”支部、27个“三星”支部,乡村建设拟创建2个“精品村”、2个“示范村”、25个“达标村”,其中上报孔寨社区是“四星”支部,同时却是“达标村”;史家湾社区是“三星”支部,同时却是“精品村”,后因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达标,不得不被动调整,退出“精品村”创建。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4.“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机制和制度执行不严。

(1)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机制未按要求落实。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整改状态:已完成

(2)杨文街道主要负责人2022年6月任职以来仅于6月30日和7月1日联系过2户群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均未按照要求联系群众;“双绑定”发展工作机制落实不力,“绑定”项目少。

责任单位:杨文街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

(3)目前全区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绑定方面仅白马寺镇孔寨羊肚菌项目有绑定意向,尚未签订正式协议;“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白马寺镇党委及所辖14个涉农社区党组织均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杨文街道马沟社区党支部2022年以来未按党建工作要求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白马寺社区仅召开党支部会。

责任单位:白马寺镇、杨文街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

5.“三清两建”推进不彻底。

(1)“三清”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通过谈话和走访了解,瀍河区虽然制定了“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县级领导干部分包社区分工,但没有真正落实大员上阵的工作要求,未定期到分包社区开展工作,没有深入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整改状态:已完成

(2)全区“三清两建”问题线索19件,除5件查否外,还有7件未办结,只占应办结数的50%。如塔西社区酱菜厂和下窑社区得月楼土地被长期无偿占用问题。清产核资和“三清两建”工作数据严重失真。瀍河区帽郭社区2021年年末清产核资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4489.37万元,而实际账上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469.67万元,两者相差4019.70万元;瀍河区提供的2022年7月28日全区“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中瀍河乡数据,与瀍河乡提供的7月28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数据对比,累计清收集体资金差913.81万元,累计清收固定资产差6677.30万元,累计核减村级债务差156.86万元,累计清收土地(含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林地,以下同)差848.95亩。8月25日巡察组让瀍河区重新统计相关数据,与7月28日工作专班提数据对比发现,全区虚报核减村级债务316.1万元,虚报清收土地1401亩。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整改状态:正在进行

(3)未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瀍河区4个涉农办事处(乡镇)提供资料显示,全区所有29个涉农社区均成立有集体经济合作社,但并未实际运营,“空壳社”现象严重。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6.乡贤返乡工作进展迟缓。

一是区级层面缺少有效的乡贤返乡优惠政策。没有政策的吸引力致使乡贤返乡意愿不高,乡贤库内23个项目,落地的15个乡贤返乡创业项目,都是个人投资,没有政府资金支持。二是未按要求建立市县两级乡贤返乡创业信息平台,不能为乡贤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整改状态:已完成

7.引进乡村运营商工作不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滞后。

瀍河区对涉农社区经营模式没有进行有效的调研,未掌握全区涉农社区资产资源的底数,没有引进一家运营团队入驻。瀍河区回族特色饮食,黑王社区篆刻等各类资源未被充分利用和开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8.集镇建设工作不积极主动,项目推进缓慢。

一是原洛龙区白马寺镇集镇建设台账共16个项目,瀍河区均未实施。二是瀍河区新谋划白马寺镇车站街、商业街南段(后更改为惠中制药门前道路)改造项目原计划九月底完工,迟迟未动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状态:正在进行

9.“三变”改革不深入,农民增收渠道不畅。

一是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实际运营效果不佳。走访期间绝大部分居民不清楚本社区是否有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本人没领过股权证。大部分社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房租、地租等。旭升社区大量集体资金仅存在银行靠利息分红,不去谋划、投资项目提高收益。二是两闲四荒地盘活利用率低。各社区均存在闲置宅基地,无人管理,无人居住,常年失修,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影响村内整体环境和形象。白马寺镇枣园社区几处闲置宅基地至今无人管理。瀍河区40亩“两闲四荒”地没有利用,发挥增收价值。三是没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无法在交易平台录入承接业务,寻找承接方。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三)关于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10. 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突出。

(1)涉农社区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马坡社区路面垃圾随意堆放,东沟街脏乱臭;白马寺镇下黑路两侧农作物垃圾占道,阻碍出行。

责任单位:白马寺镇、瀍河乡

整改状态:已完成

 (2)污水管网改造未到位。杨文办事处马沟、拦沟部分区域上下水管网还未全面建设完成;瀍河乡盘龙社区还有部分区域污水管网未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还存在漏洞;白马寺镇黑王、周村等社区污水外溢严重,甚至倒灌至居民家中。

责任单位:白马寺镇、瀍河乡、杨文街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

(3)旱厕改造不彻底。马坡、马沟虽然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但部分居民家庭和街面上仍存在旱厕,破坏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瀍河乡、杨文街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

(4)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瀍河区没有做好宣传,群众认可度低。“二次四分法”没推行。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11.民生工程建设滞后。

(1)“集中+居家”养老模式推进缓慢。区本级未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未制定集中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和村级居家助老服务点服务规范,29个涉农社区有21个养老助老设施标准低。走访中大多数群众不清楚本社区有养老助老中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2)白马寺社区部分居民房屋2012年被拆除,回迁房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帽郭、杨湾2个安置房小区,整体推进速度缓慢。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3)个别社区存在安全隐患。

走访中发现小李村社区2户、马沟社区1户房屋墙体开裂,未设置警示标志;马沟社区1处废弃危窑离居住房屋较近;马沟、拦沟社区均存在一下雨危窑塌陷造成路面下陷情况。

责任单位:瀍河乡、杨文街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

12.民生问题解决不彻底。

如中窑社区中信小区居民从2021年12月10日以来多次有人反映饮用水质差问题。2022年7月瀍河区问题回复已办结,水质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后居民集资通过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其中总硬度、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三项不合格。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四)关于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不扎实。

(1)防返贫动态监测不精准。2022年6月集中排查杨文街道、塔湾街道、瀍河乡十类重点对象374户,但实际上仅农村低保、特困两类重点对象就有411户。未落实全面筛查、重点核查要求,排查不彻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2)帮扶工作出现脱节。瀍河区2022年3月15日正式托管白马寺镇,但直至2022年8月区卫健委、住建局等部门才出台了帮扶政策,且未在智慧乡村系统导入脱贫户、监测户享受政策信息;区金融局行动迟缓,以资金池和账户问题为由,当年对支持对象未产生一笔贷款,目前3户申请贷款无法到位。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金融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14.争先创优意识不强。

瀍河区在2022年全市第一、二季度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排名中连续2次排名都市核心区综合倒数第一,第一季度参与的4个专项工作有3个排名倒数第一,第二季度参与的5个专项工作有4个排名倒数第一。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15.等靠思想严重,部分工作出现停滞。

(1)2022年3月白马寺镇划入瀍河区代管,与洛龙区沟通不主动、衔接不紧密,出现较长的空窗期。白马寺镇杨湾、帽郭等安置小区建设区划调整后全部停工,直到7月份,工作才稍有进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2)帮扶工作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至6月中下旬才到位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16.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1)部分社区资产资源缺乏监管,滋生腐败严重。仅旭升社区2020年以来就有三名社区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甚至判刑处理,还有4人存在问题线索区纪委正在办理中。截止2022年6月底旭升社区应收账款长期挂账1.15亿元,1000多万资金挂账时间长达二十年左右,早已形成坏账、死账,集体利益损失严重。

责任单位:瀍河乡

整改状态:已完成

(2)清收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截止8月23日瀍河区“三清两建”清收固定资产9200余万元,但这些固定资产均未按要求记入固定资产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整改状态:正在进行

17.资金筹措缺乏主动作为。

瀍河区委在向市委呈报的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报告中多次指出本区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农业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但在2020年、2021年上级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时,瀍河区委仅停留在领导批示层面,没有主动谋划,没有组织实施,导致该区2022年之前没有申请过专项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状态:已完成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瀍河区委将坚持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始终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取得新成效。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挂图作战、跟踪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着眼长效建机制,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进全县各领域工作的规范管理。对已经制定的有关制度成果、长效机制,着力抓落实落地,并继续予以完善。对还未形成制度的整改问题,继续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制度机制层面补漏洞、打补丁,做到纠正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补齐一类短板。

(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瀍河区委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紧扣乡村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任务,抓实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建设美丽乡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63552731

电子信箱:lychnb@163.com



                                                                                                                                                                               中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