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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瀍河回族区突发强风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11-05浏览次数:204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减少强风天气造成的人员伤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瀍河回族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统筹兼顾。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危害和次生环境灾害。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行业领域的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处置。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应与镇(街道)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科学救援,专业救援,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的辅助决策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严格依法开展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信息发布和善后恢复工作。

(5)预防为主,以防为战,防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坚持险时救援与平时防范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瀍河回族区行政区域内突发强风事故的应急处理。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全区突发强风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与《瀍河回族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总 指 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瀍河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瀍河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区应急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区指挥部办公室地址:九都东路18号瀍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3511122  63511669(24小时)

2.2 责任分工

2.2.1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做出救援决策,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有序疏散。

(3)统一部署有关应急的实施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2.2区应急办职责

(1)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2)做好事故信息和有关指令的上传下达,保证事故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3)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5)关注和引导舆情,配合区委宣传部及时向主流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事故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

(6)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2.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

区住建局:负责掌握全区危房信息,部署和指导建筑工地、危房防灾措施的落实,并组织建筑工地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灾后房屋建筑重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等工作;全区道路、围板、棚架、霓虹灯、广告牌和市政设施的防风检查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树木的防风修枝工作,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负责路灯及其设施的安全,必要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户外广告牌的防风检查、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学校的防御工作,向学生宣传预警信号的含义以及相应的防御措施。

瀍河公安分局、交警五大队、瀍河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救助、撤离或转移,负责救援;负责保障指挥车和抢险车辆优先快速通过。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区科工局: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实施公共通信网受损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当事故造成指挥通信系统损坏时,统一调动各种通信资源,组织协调运营商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区发展改革委:与电力企业保持联络,保证事故现场电力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应急救援的社会捐赠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白马寺镇、各街道办事处:巡查辖区内楼房、铁棚、工棚等建筑物(尤其是楼顶铁棚,为预防强风灾害,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筑要强制拆除),排查危房倒塌隐患,危房、倒塌房屋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工作。

3预测预警

3.1预警分级

1.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橙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区域(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范围、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信息处置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必要时建议区应急指挥部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宣布终止预警,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4应急响应

4.1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灾害发生后,区政府立即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启动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施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等工作。

4.2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蓝色预警灾害发生后,区政府立即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启动区应急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迅速将灾情报市应急管理局,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4.2.1前期处置

(1)区应急指挥部成员要按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岗位,做好防强风抢险应急工作。

(2)按照预警级别,发布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减少外出的指令。

(3)白马寺镇、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应立即通过微信群通知到辖区群众,提醒市民主要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理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通知业户关好门窗、清理窗台放置物品。

(4)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相关人员到场,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和代岗,密切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预置应急力量,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5)各单位立刻开展隐患排查,高度关注排水防涝、高空坠物、雷击、地陷倒塌、漏电触电等情景的出现,对危险部位进行警戒、警示、看护,疏散周边群众至安全区域,重大隐患报区应急指挥部。

(6)各单位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袋、雨衣、水靴、绳索、后备照明设备等。

(7)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如果在路上看到有电线被风吹断、掉在地上、千万别用手触摸、也不能靠近。

4.2.2应急处置

(1)搜救人员。瀍河公安分局、瀍河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组织营救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2)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群众,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

(3)安置受灾群众。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等各类救灾物资。

(4)抢修基础设施。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有关部门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5)防御次生灾害。有关成员单位在各自行业领域内组织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

5灾后处理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后期处置工作,尽快恢复事发地区及周边的正常社会秩序。

强风过后,各单位对强风过程中所毁设备设施、树木、户外广告牌等进行检查、加固,发现损坏并及时修复,努力将灾患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各单位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6宣传、培训与演练

6.1宣传

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形式,积极开展强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6.2演练

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强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

7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区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以及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是区政府指导全区应对突发强风事故的专项预案。预案实施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编制完善本预案。

7.3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