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21日对2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拟作出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3953210
联系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政府5楼513办公室
附件:2025年7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2人)
瀍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2025年7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2人)
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行政区划 |
事故简述 |
伤情诊断 |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地点 |
诊断时间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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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梦瑶 |
洛阳维利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维利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瀍河回族区 |
2025年3月22日晚上19时30分左右,周梦瑶按照以往工作安排在用人单位二楼财务办公室整理完当日账目后准备将资料送至一楼,在步行下楼梯过程中,因楼梯间地毯松动,导致周梦瑶不慎踩空滑倒,伤后被送往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救治,2025年3月22日被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诊断为:骨折病、气滞血瘀证。 |
骨折病、气滞血瘀证 |
2025年3月22日 |
洛阳维利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楼梯间 |
2025年3月22日 |
2025年4月12日 |
2025年7月18日 (前期一直处于补正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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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吕富强 |
洛阳祥安特货运输有限公司 |
吕富强 |
瀍河回族区 |
2023年12月12日,吕富强按豫CN1763车主赵永芳安排与另一位驾驶员郝银刚共同驾驶豫CN1763货车到达内蒙古包头某公司拉货(四氯化硅),2023年12月13日中午12时35分左右货物装车过磅完毕,两人驾车前往送货地(湖北),当晚车辆行驶至延安安塞服务区时两人考虑到雪天路况不佳及驾驶员安全驾驶规定,决定将车辆停放至该服务区内,第二天(2023年12月14日)早晨准备驾车出发时发现高速因天气原因封路无法行驶,于是两人就在车上等候道路放行。当日中午13时左右,吕富强在下车查看路况过程中,因车辆脚踏板结冰,导致吕富强滑倒受伤,伤后由郝银刚驾驶车辆将吕富强先送至洛阳。2023年12月15日晚到达洛阳危化车辆停放点,2023年12月16日上午吕富强被送往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救治,2023年12月16日被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L1。 |
腰椎骨折L1 |
2023年12月14日 |
延安安塞服务区 |
2023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06日 |
2025年6月16日 (前期一直处于补正、限期举证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