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李五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根据白马寺镇人民政府申请,并经社区“四议两公开”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结果,大里王社区居民李五顺于2017年7月办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登记错误和违反法定办理程序,且该居民拒绝交回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部分镇、街道委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3号),经研究,决定同意白马寺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注销大里王社区居民李五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现对李五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编号:410311103208000370J)予以注销。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8日。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