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认定洛城中街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 17775-2003)及评定细则,按照《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经洛城中街(洛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自愿申报、瀍河区华林街道办事处推荐,瀍河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洛城中街景区达到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拟认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可向瀍河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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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