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局预算
民政局部门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区民政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 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基层组织建设。主管全市城乡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等。
二、民政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民政局机关本级,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政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收入总计2156.76万元,支出总计2156.7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232.2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减少居家养老实事工作、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等;支出减少232.2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减少居家养老实事工作、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收入合计215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支出合计215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8万元,占10%;项目支出1948.68万元,占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4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49.73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减少居家养老实事工作、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1518.94万元,占92.49%;卫生健康支出12.15万元,占0.74%,农业支出100.37万元,占6.11%,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占0.66%。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节能减排。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招待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民政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民政局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6项,主要是:儿童福利项目7.5万元、城市低保项目302万元、农村低保项目100万元、临时救助项目5万元、城市特困项目50万元、农村特困项目50万元;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