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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管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7浏览次数:4062

2020年度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中央、省、市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城市管理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做好辖区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辖区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置与技术鉴定工作。

(六)负责辖区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

(七)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与处理费的征收。

(九)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负责瀍河回族区建成区内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区管小游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辖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的绿化彩化工作。

(十三)负责中州渠、邙山渠瀍河段的清扫、保洁、垃圾打捞及沿渠污水排放的巡查治理。

(十四)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

(十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一)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二)市容秩序管理股(综合协调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2020年度,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为原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原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两个部门合并汇总后的部门决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含本级),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

1.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76.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6.92万元,增长304.4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划归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二级机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决算纳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16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9.43万元,占96.23%;其他收入194.66万元,占3.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29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87万元,占43.17%;项目支出3,009.47万元,占56.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75.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13.29万元,增长309.9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划归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二级机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决算纳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32.55万元,增长303.5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划归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二级机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决算纳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决算。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38万元,占2.54%;卫生健康(类)支出116.33万元,占2.28%;节能环保(类)支出179.92万元,占3.53%;城乡社区(类)支出4524.43万元,占88.80%;农林水(类)支出34.33万元,占0.67%;住房保障(类)支出110.82万元,占2.18%。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31.14万元,支出决算为5,0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10人,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10人,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10人,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9.09万元,支出决算为5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10人,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到2019年禁煤区燃煤清零和油气改装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用于单位办公费用支出,以弥补单位办公经费不足。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垃圾分类公司未进入试点小区工作,造成项目支出费用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696.12万元,支出决算为91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有所增加及本年新增了一些临时性项目(街道门头牌匾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数字化中心机房搬迁费6.53万元、“快速路巡查治理打卡”设备安装使用费用0.5万元、安装阻车地桩和警示牌费用5.19万元、创文迎检环境提升项目资金37.07万元、清理道路僵尸车租车费用0.59万元、停车泊位标志标识费用0.69万元、新进人员岗前培训费用0.77万元、创建先进奖金0.67万元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到创建先进奖金,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费用0.67万元、用于支付移动公厕0.8万元、用于租赁移动公厕0.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960.29万元,支出决算为360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费用结转来年、人员退休、部分项目因疫情未全额支付。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明显差异。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份起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变动及人员退休10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8.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加油及维修支出。2020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单位职能作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工作基础逐步夯实。2020年我局对20个项目在编报预算时逐个填写了绩效目标,共涉及资金3228.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我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2020年各项目支出均进行绩效自评,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今后,我局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大力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绩效管理质量的提升和管理实效的发挥,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预算把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计入了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内不包含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而2020年决算把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计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其他用车6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