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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构信息

区民政局

日期:2022-09-08浏览次数:9836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政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上报本级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区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订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等工作。

(七)贯彻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工作和婚俗、殡葬改革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政局会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负责人

局长:李珂珂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和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办公电话:63960368

婚姻登记电话:63510429。(地址:启明南路231号区行政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