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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申报流程

日期:2022-12-20浏览次数:1836


一、城乡低保。依据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洛民【2022】3号,及洛阳市民政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洛阳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洛民【2022】1号文件要求,做好城乡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认定低保对象的四个基本条件:①户籍状况、②家庭收入、③家庭财产,④家庭刚性支出。

申请流程:申请人或家庭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城乡低保按照①申请、②受理、③调查、④审核、⑤公示程序进行办理。

申请低保准备材料:个人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书,以及收入、刚性支出、有下列情况需提交补充材料: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病例及医药费支出材料,在校接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材料。

城乡低保标准:依据洛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民【2022】2号文件,执行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发放。由2022年1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月人均补助 A类:400元/人/月,B类:210元/人/月,C类:180元/人/月。

二、城乡特困。依据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民【2021】5号文件。做好城乡特困认定工作。同时具备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分为:(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申请流程: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城乡特困按照①申请、②受理、③调查、④审核、⑤公示程序进行办理。

申请特困人员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一寸免冠照片、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相关材料。

依据洛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民【2022】2号文件,执行城乡特困补助资金发放。

城乡特困标准:由2022年1月起,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832元/人/月;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546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A类800元/人/月,B类320元/人/月,C类8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