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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法规公文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成文日期:2023年7月10日
  • 发布日期:2023-07-24
  • 发文字号:瀍政〔2023〕41号
  • 索引号:C001-0012-2023-1416
  • 时效性:有效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瀍河区民宿新消费场景打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7-24浏览次数:10170

瀍政规—2023—2号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瀍河区民宿新消费场景打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瀍政〔2023〕41号


白马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瀍河区民宿新消费场景打造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7月10日


瀍河区民宿新消费场景打造实施意见

为充分挖掘瀍河区文旅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各具特色、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精品民宿,盘活现有(闲置)资源资产,进一步推动传统与现代、古老与时尚多元融合,提升瀍河区文旅产业发展的文化品位和附加值。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市场发〔2022〕77号)和《洛阳市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文旅强市〔2022〕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瀍河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文旅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旅游消费体验新需求为目标,大力发展民宿产业,着力优化规划布局,丰富产品内涵,规范经营管理,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品牌影响,着力打造文旅新高地,为全面推进瀍河区“温暖之城、幸福之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文化为根,人民为本。深入挖掘优秀传统、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凸显文化特色。坚持把保障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鼓励支持当地居民参与民宿经营管理,同时兼顾旅游者利益。

二是统筹推进,规范有序。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规划,严格安全质量监管,防止盲目复制,夯实民宿安全和服务底线。

三是融合创新,共建共享。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旅游业态,完善发展模式,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推进区域产业融合与城乡融合,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按照100家的年度目标,积极培育精品民宿示范点,力争2023年全年游客接待量突破300万人次,带动文旅消费额突破1亿元,实现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截止到2025年,瀍河区民宿规范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水平将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民宿发展格局,打响瀍河民宿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规划布局。聚焦铜驼暮雨广场、白马寺、河洛古城等重点区域,推动民宿集聚布局。精准对接城市居民、游客需求,全面提升民宿品质、产品丰富度和服务配套水平,因地制宜打造高品质的素食主题式、田园采摘式、家庭亲子游式、团建度假式、汉服主题式等各类特色民宿。鼓励大运河及洛邑古城游客导入,布局建设一批集住宿、餐饮、汉服体验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民宿项目;鼓励白马寺景区、河洛古城游客导入,以及白马寺镇枣园、分金沟,问礼街道塔西、小李村、马坡,杨文街道拦沟、马沟、吕庙等沿线区域,结合各自特色资源和优势,开发差异化的民宿集聚带。

(二)挖掘文化,提升产品内涵。把握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依托瀍河区白马寺、汉魏故城、大运河、红色文化、特色民俗等多元文化,发展红色小院、民俗客栈等主题精品民宿。把乡村民宿和乡村建设、乡村运营相结合,突出文化、特色、情怀、体验,将人文景观、历史建筑、民俗工艺、特色美食等,充分融入民宿的开发设计中,引导多元化发展,推动乡村居民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打造具有辨识度和故事性的民宿产品。坚持分类开发与因地制宜,结合资源禀赋和开发条件,明确民宿发展特色和定位,丰富历史文化型、非遗体验型、研学教育型等不同民宿类型,并植入文化演艺、文创产品、公共文化活动等业态,满足不同细分市场需求。以民宿开发为纽带,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直播带货等融合业态,形成旅游综合体,提升综合带动效应,让民宿成为推动瀍河区文旅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三)规范管理,形成品牌示范。指导民宿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防灾、燃气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民宿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便利方式,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民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民宿应配备卫生相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清洗间、消毒间的,可通过专业洗涤消毒机构进行布草、公共用品等清洗消毒。推进实施民宿行业相关标准,培育一批星级民宿。同时,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基础上,结合瀍河区实际制定与民宿建筑、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等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将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设工作。培育具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民宿品牌,鼓励优质民宿品牌输出民宿设计、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成熟经验。

(四)创新模式,带动富民增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推动构建政府引导、居民参与、资本介入、公司运营、协会协调、多方受益的民宿经营管理体系。鼓励模式创新,促进产权主体、交易主体和开发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形成个体经营、联合经营、集体统一经营、外来投资经营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结合瀍河区实际情况,将民宿业态适当融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专业化平台公司参与基础设施、社区商业等综合性改造,为游客提供独特的城市旅居体验;在尊重居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居民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或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民宿经营,吸纳辖区居民参与经营服务,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增收致富。

(五)强化宣传,引导合理消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民宿。支持建立民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推广;加大线上营销力度,积极与美团、携程、飞猪民宿等互联网平台合作,建设民宿官方旗舰店,提升民宿品牌影响力。引导各民宿主体积极利用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等新媒体和直播平台、短视频软件等对民宿产品进行宣传,促进形成网红效应。将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定期开展产品推介、特色节庆和惠民活动,形成联合营销机制。合理引导消费,在旅游高峰期及时发布民宿位置分布、入住率、停车场、交通路线等信息;强化对重点民宿的消费引导,倡导健康消费、理性消费。

(六)规范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民宿发展规模和实际需求,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标准,借鉴星级酒店服务流程研究制定民宿服务规范,提升标准化规范水平;将民宿从业人员纳入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理论与实操培训,通过组织开展民宿服务技能大赛,“以赛促学”的方式,为从业人员人员搭建实践锻炼与学习交流平台;创新定制化服务内容,根据游客需求推出“一对一”专属服务以及特殊人员服务,全面释放游客的个性化体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三、扶持政策

(一)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别给子30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

(二)对改扩建、新建旅游民宿的村(居)民,可通过区内金融机构申请上限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对按省级及以上旅游民宿标准设计建设的新建旅游民宿,给予额度上限不超过50万元的贴贷款进行贴息。以上政府贴息,执行期限均不超过2年。

(三)对新建、改扩建的旅游民宿(新建投资额不低于50万,改扩建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其中,新建的旅游民宿每家补贴5000元,改扩建的旅游民宿每家补贴3000元。

(四)获评国家、省、市、区相关荣誉的旅游民宿(村落),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旅游民宿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年度成功申报新增为规模以上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旅游民宿住餐企业当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四、职责分工

区文旅局:牵头负责民宿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推动制定民宿相关经营和服务标准,开展民宿宣传推广,指导民宿星级等级评定,落实星级民宿服务质量标准方面的监管,开展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创新“民宿+”等沉浸式文旅合作新模式。

区商务局:负责起草制定瀍河区民宿打造政策、规范等,对瀍河区闲置用房进行摸底排查,鼓励辖区有改造提升意向的企业(个人)开办民宿,积极引进运营主体,支持并培育地方民宿品牌。

区农业农村局:把乡村民宿和乡村建设、乡村运营相结合,统筹瀍河区乡村民宿发展的各类要素,纳入瀍河区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规划,推动乡村民宿与农业产业相融合,加快乡村民宿建设发展。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指导民宿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区金融局:负责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民宿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调动群众参与民宿发展的积极性,引导改造或新建民宿个体(企业)申请洛阳市创业担保贷款。

瀍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民宿建设。

瀍河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监督民宿经营者建立各项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民宿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瀍河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对民宿经营者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民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瀍河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住建、区统计局及上述各职能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民宿经营等相关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白马寺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梳理辖区优质房源,并纳入瀍河区民宿房源库,结合前期梳理的宾馆、酒店和闲置房源做好对接沟通,及时上报有改造提升和与民宿运营商合作意愿的企业或个人。同时,鼓励支持村集体和城乡居民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住宅,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民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区级民宿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解决民宿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强化属地管理、行业培训、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建立联合指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证照办理。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结合辖区实际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协调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优化证照办理的条件和流程。鼓励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领域等产品许可外的其他事项,可通过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告知承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为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各级审批实施部门负责依法做好民宿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证照的核发工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符合利用依法登记的宅基地发展民宿、符合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的办理营业执照。

(三)保障用地用房。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等资源,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民宿。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中,推动形成一批民宿集聚村、乡村旅游目的地等特色样板。

(四)完善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民宿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对民宿投资建设、改造升级可给予资金补贴或提供贴息贷款,对评定星级的民宿可给予资金奖励,对返乡进行民宿开发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强人才培养。将民宿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等纳入旅游相关培训计划,整合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社会企业等力量,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引领带动居民发展民宿产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回乡进行民宿创业,为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