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采购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机车厂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3-410304-04-01-259579)-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浏览次数:1374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机车厂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3-410304-04-01-259579)已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机车厂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机车厂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2024)001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公开-2024-8]


(3)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两条道路,分别为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玄武门大街至中州东路段)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为本次拟改造夹马营路,北起玄武门大街,南至中州东路,设计长度1059.906m,规划红线宽度30m,本次设计宽度28m,设计速度40km/h,为城市次干路。现状夹马营路为单幅板断面形式,车行道宽16m,两侧设置机非隔离护栏,车行道构成为双向2 机动车道,2非机动车道。本次改造方案主要为道路横断面由单块板改为三快板,依据现状中线,移除机非隔离护栏将机动车道恢复双向4车道,新建人非共板形式慢行道,改造后断面形式为:1.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设施带)+16m(机动车道)+2m(绿化设施带)+2.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28m,两侧人行道铺装至建筑物边。洛阳市瀍河区机车厂路(中州东路至九都东路段)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为北起中州东路,南至九都东路,设计长度653.399m,设计宽度34.7m。车行道铣刨罩面、人行道砖重铺、新增辅道及非机动车道、破除新建雨水口、新建雨水连管等。


(4)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区。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玄武门大街至中州东路段)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工程;二标段为洛阳市瀍河区机车厂路(中州东路至九都东路段)断面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工程。


(6)招标控制 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3067817.52元。其中:一标段:8267838.19元;二标段:4799979.33元;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8)工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10)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1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5186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17层1706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4.监督部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唐先生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395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