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采购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熙春西路(启明南路至夹马营路段)及利民东街(利民南街至农经校家属院段)弱电迁改土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日期:2024-02-20浏览次数:13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瀍政磋商-2024-3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熙春西路(启明南路至夹马营路段)及利民东街(利民南街至农经校家属院段)弱电迁改土建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image.png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德伟(组长),田春华,王海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及相关标准,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6399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5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6号联东U谷瀍河科技创新谷一期1#-1-501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302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30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