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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回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4-03-20浏览次数:210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经研究,现对2024年中央、省、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进行分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0万元(洛财农〔2023〕76号),省级财政衔接资金83万元(洛财农〔2023〕77号),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59万元(洛财农〔2023〕78号),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201万元(瀍农〔2024〕6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重点向脱贫村倾斜,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兼顾原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方面的短板,推动均衡发展。

三、监督电话

0379-63502680


附件: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