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统筹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牵头建立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三)负责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监测统计、评估评价
体系,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
(五)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有利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开展对全区民营企业服务情况的考核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七)负责制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
(八)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做法,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九)组织全区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区委、区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负责人
局长:马骁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发展服务股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办公电话:0379-6399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