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工作报告

瀍河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6浏览次数:2896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持续铸牢法治财政理念。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始终将建设法治财政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一安排落实,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普法“内容清单”,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责任,明确普法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全局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强化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确保法治财政建设有序开展。

(二)强化权力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强化财会监督协同,将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同向推进,高质量开展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政府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提升财政资金透明度。切实加大法治经费保障力度,我局认真履行管理规定,将各预算单位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3年度,我局为司法局拨付工作经费50.67万元等。同时,为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所需的业务经费等作为重点予以保障。

(三)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将依法申领代理记账许可机构和经营范围涉及“代理记账”的无证企业均纳入检查对象库,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依法申领许可代理记账企业的设立条件保持情况、执业规范、会计核算质量、依法纳税情况等加强核查和业务指导;对发现的无证经营行为予以制止,依法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督促、引导其依法申领许可资质。

(四)高效率完成政府采购任务。一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备案。2023年共计完成线下备案项目合同50个,(网上商城)在线备案合同168个,有效倒逼政府采购各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牢牢把握政府采购项目的时效性。自2021年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2023年度共计发布意向公开44条,方便了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全力做好全区采购服务。

(五)丰富普法形式,实现全员覆盖学法。2023年2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2023年4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暨保密工作提醒的学习;2023年5月,组织开展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3年8月,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提升财会水平。并在同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极大调动了我局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2023年10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参加《采购法》学习讲座,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2023年10月下旬,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行政裁决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行政质量,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集中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贯彻落实《瀍河回族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积极组织局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线上培训,并撰写培训心得。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教育措施、方式方法变化不大,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佳,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和氛围不足;二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系统学习透彻理解有关决策部署还不够;三是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法治建立重点任务推进还不够到位,整体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坚持党全面领导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有序推进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普法教育,汇聚普法宣传。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不断学习先进典型,积极探索创新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将普法宣传贯彻于财政执法工作全过程,通过相关执法环节向执法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执法力促广泛普法,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三)持续深化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立足于财政工作特点和实际,开展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的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完善财政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坚持依法理财管财,严格财政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的科学性、透明度,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转模式,坚持以法治思维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