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原《瀍河回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瀍政办〔2020〕5号)文件,在2020年3月23日签发使用,有效期三年。目前,该文件已过期。为了更好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及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和我区实际情况,对老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24年10月22日印发。
二、起草过程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区财政局牵头修订了《瀍河回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瀍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30天(2024年7月25—8月25日)的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同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结果,拟定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瀍河回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共分为八个章节。
第一章为总则,对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文件、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工作原则进行了概括性说明。
第二章为评审范围,主要对纳入财政评审的范围和不纳入财政评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说明。
第三章为非工程建设项目评审,对非工程建设项目送审资料和验收等进行了说明。
第四章为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明确了预算评审的方式、程序和原则。
第五章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对工程变更签证执行要求和签批程序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六章为工程结算评审,明确了结算评审的方式、程序和原则。
第七章为职责与分工,对财政局、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说明。
第八章为监督措施,审计部门随机抽取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上报。
四、解读机构
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解读人:财政局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6396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