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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瀍河回族区各学段资助政策公示

日期:2024-12-30浏览次数:936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资助项目

1.生活补助费  2.保教费

(二)资助对象

生活补助费: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家庭困难幼儿。

保教费: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原建档立卡幼儿。

(三)资助标准

生活补助费:800元/生/年

生活补助:6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资助项目

1.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二)资助对象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在校在籍家庭困难寄宿和非寄宿学生。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在校在籍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定营养餐的除外)。

(三)资助标准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各类非寄宿生减半。

省营养改善计划:800元/生/年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户口在瀍河回族区,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