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痢疾疫情应急处理技术预案
一、 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做好我市痢疾防控工作,提高痢疾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 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痢疾防治手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规范》的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 疫情分级与判定
(-)诊断依据
腹泻病例:大便每日》3次,粪便的性状异常者。
疑似病例:有脓血便或黏液便或水样便或稀便,或伴有里急后重症状,并除外其他原因的腹泻病例为痢疾疑似病例。
流行病学史:患有不洁饮食和(或)与痢疾患者接触史
潜伏期:数小时至7天,一般1天到3天
临床症状和体征:起病急骤,畏寒、寒战伴高热,继以腹痛、腹泻和里急后重, 每天排便10次到20次,但量不多,呈脓血便,并有中度全身中毒症状。重症患者伴有惊厥、头痛、全身肌肉酸痛,也可引起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可有左下腹压痛伴肠鸣音亢进。
临床分型:
1、 急性菌痢
(1) 急性发作之腹泻(除其他原因腹泻),伴发热、腹痛、里急后重、脓血便 或黏液便、左下腹有压痛;
(2) 粪便镜检白细胞(脓细胞)每高倍( 400倍)视野15个以上,可以看到少量红细胞;
2、 急性中毒性菌痢
(1) 发病急、高热、呈全身中毒为主的症状;
(2)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惊厥、烦躁不安、嗜睡或昏迷;或有周围循环衰竭症状,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或有呼吸衰竭症状;
(3 )起病时胃肠道症状不明显,但用灌肠或肛门拭子采便检查可发现白细胞(脓细胞);
3、慢性菌痢
过去有菌痢病史,多次典型或不典型腹泻2个月以上者;或有黏液脓性粪便或间歇发生粘液脓性粪便;
确诊病例: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的各型临床诊断病例。
(-)疫情分级
1、 一般疫情:在局部地区或单位(比如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居委会或一个单位团体),一周内发生20例或以上;
2、 较大疫情: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生100例以上细菌性 痢疾病例;或者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 重大疫情:同一事件流行范围波及2个或多个县(区)。
四、 疫情报告和管理
当发现痢疾突发疫情时,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以最快的通 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 后,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为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疫情发生地处置暴发疫情时,要建立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并实行疑似病例日报和零报告、腹泻病疫情动态报告等。
五、 预案启动与终止条件
当本省发生细菌性痢疾突发疫情时,即可启动本预案。
疫区在实施控制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后,新发病例显著减少,当细菌性痢疾病例数降至与往年同期相近或低于往年同期水平时,可视为暴发流行已得到初步控制,可终止应急反应。
六、 防治对策
(-)应急响应
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所产生的健康危害和影响。及时派出专家进行现场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 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向相关机构和部门通报情况。
(-)疫情报告与通报
1、 报告内容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类似疫情报告后,要详细询问事件名称、事件 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并按事件发生、发展和控制的过程,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 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发生时间、涉及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 进程报告。
应报告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3) 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整个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包括事件接报情况、事件概况、背景资料(包括事件发生地的地理、气候、人文等一般情况)、描述流行病学分析、病因假设及验证、讨论、结论和建议等。
2、 通报制度
遇到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疫情,应及时向受潜在威胁的地区疾控机构通报。通报范围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三)流行病学调查
1、 个案调查
(1) 做好病例的核实诊断和个案调查。
(2) 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一般情况下可居家隔离治疗。
(3) 确定密切接触者并进行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一周,必要时进行 预防服药督促全程治疗,做好职业人员的复查,返岗,反馈工作。
(4) 追溯传染源和可能引起疾病传播的因素,采取针对性消毒、杀虫、饮食、饮水卫生措施。
2、 暴发调查
(1) 核实疫情,综合疫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判断和确定暴发的存在。尤其注重首发病例调查。
(2) 描述疫情时间、地区和人群间的分布特征,收集其他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 提出暴发的可能原因,予以验证。
(3) 根据不同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保护和消毒饮用水源,封存或销毁污染食物、 餐具,消毒处理粪便,消灭苍蝇,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
(4) 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的发病原因及防治方法,改进卫生习惯。做好饮食行业和食品摊点的卫生管理,劝阻群众聚餐。同时,采取应急性预防服药。
(四)控制措施
1、 传染源管理早期发现病人,及时隔离治疗。追踪密切接触者,寻找和界定疑似病人,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一周。
2、 切断传播途径
(1) 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2) 做好饮用水消毒,按量加入消毒剂,切实保证水源卫生。农村水井远离厕所,粪坑,污物垃圾。
(3) 粪便、垃圾、污水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应用漂白粉,生石灰搅拌处理2小时后,再倒入厕所。
(4) 消灭苍蝇等传播媒介。
(5) 隔离治疗(包括疑似)病人;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服药;
3、 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指导下可对密切接触者服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诺氟沙星0. 4g, 1日2次,连服3天。
4、 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发病原因及防治方法,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治知识水平,改变卫生习惯。做好饮食行业和食品摊点的卫生管理,在暴发火流行期间,劝阻群众聚餐。
5、 必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 停工、停业、停课。
(2) 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七、物资与经费保障
制订痢疾疫情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和生活物资,以保障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需要。
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器械、快速检验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
应急物资储备应独立、安全、符合保存条件和便于领取发放,使用后及时补充。
八、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1、 流行病学分析与评价 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尽快查清痢疾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 追踪爆发来源及传播方式,对疫情控制措施以及干预效果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罹患 率、病死率、样本的检测数量、病原分离率、报告及时率和疫情控制时间等。
2、 消毒效果评价依据消毒处理正确率、及时率,消毒前后相关指标等,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3、 疫情调查分析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内容包括:基本情 况(一般背景资料和此次疫情概况);疫情的调查和分析(疫情的发生经过及临床表现, 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结果,流行因素调查及分析);调查结论;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评价;传染来源分析;疫情预测;存在问题;下一步防治工作建议等。结案报 告要求在疫情宣布中止后,同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