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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工作报告

瀍河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24浏览次数:1498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瀍河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现将2024年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财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本年度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法10余次。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利用党组会轮流领学、各党支部专题学习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逐章逐条学、联系工作学。三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制定《瀍河区财政局学习法律法规清单》,局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领学促学,推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税体制改革。

(二)履行财政职能,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

2024年瀍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32亿元,全年共计争取资金29.19亿元,多措并举确保新形势下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政法系统经费保障水平。2024年,我局为区司法局共拨付61万元等,对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日常开支足额给予保障。

(三)规范文明执法,推动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一是我局按照行政职能及时更新、申领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履行执法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二是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管辖范围及职责,定期对辖区内代理公司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检查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后进行公示。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强制事项清单,我局均无涉及,并且不存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四)强化法治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过提升服务、规范流程、强化政策执行力,政府采购节支率不断提高,渠道进一步拓宽。2024年网上商城交易额330.7万元,较去年增长36.13%,项目采购数量(公共资源进场开标数)53个,较去年增长了26.42%。网上商城采购推广有力,大力推行异地评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完成线下备案项目合同65个,(网上商城)在线备案合同202个,有效倒逼政府采购各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教育活动。 1月5日,召开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推进财政普法工作;3月14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持续提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业务素质;3月28日,学习培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强化职能法治意识;8月9日、20日全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法制化水平;8月15日,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财政机关学法常态化;9月10日,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保密工作部分法律法规汇编》,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9月20日,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法及注意事项”培训,全面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提高全区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制定《瀍河区财政局学习法律法规清单》,将学法、懂法、用法贯彻始终;全年不定期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学习和执法知识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一)法治思维能力有待优化提升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系统性与主动性不强,仅仅被动依靠日常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成效的思维和能力尚显不足。

(二)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仍需增强

在普法工作中阶段性的活动较多,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较单一化、平面化,信息传播渠道不够广泛,覆盖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力度不强,内容较为传统固化,缺乏新颖性、生动性,深入群众的程度不深,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财政干部整体法治素养。

(二)持续深化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将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公正公开透明的执法程序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过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水平

严格执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持续保持政法单位经费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保障、业务装备配备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等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