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瀍政〔2020〕7号)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准确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23〕55号)有关规定,决定对《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瀍政〔2020〕7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对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反馈(来信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电话:0379-63549598 邮箱:chscjgk@163.com
附件: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瀍政〔2020〕7号).docx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