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瀍河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瀍河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瀍文旅〔2025〕39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经研究核准,确定我区不可移动文物123处(世界文化遗产2处、国保4处、省保7处、市保33处、县保1处、未定级76处),现通过瀍河区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