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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瀍河回族区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5-11-05浏览次数:1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中共瀍河回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瀍河回族区审计局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30日,对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74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7759万元,年终结余1972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6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9923万元,年终结余1629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4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69万元,年终结余71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6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15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484万元。

(二)预备费、周转金、稳定调节基金的提取、使用、结余情况

2024年预备费1200万元,当年动用1200万元。预算周转金滚存结余1088万元,2024年未提取、未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初余额为5190.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9万元,当年未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结余6219.95万元。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4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为9823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9600万元,到期再融资债券400万元,当年偿还一般债券本金500万元,截至2024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87731万元。2024年,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154.62万元,支付兑付服务费0.1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74.04万元。

(四)直达资金情况

2024年我区直达资金共支出15142.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89.11万元,省级资金630.28万元,市级资金322万元,区级资金201万元。我区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就业补助和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136”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拖欠“三保”补助资金。

2、未按要求公开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4、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

5、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6、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

7、预备费管理不规范。

8、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低。

9、未按规定标记“三保”标识。

10、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不规范。

11、非税收入记账不规范。

12、公务卡结算管理不规范。

(二)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工程款。

2、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3、部门决算报表填报不完整、不准确。

4、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瀍河回族区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瀍河回族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其中3个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截至2024年10月,11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和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区财政局已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时间表,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