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美谷微谱技术服务(河南)有限公司理化微生物毒理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瀍承表〔2026〕01号
根据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原美谷微谱技术服务(河南)有限公司理化微生物毒理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杨文街道振兴路 2 号中原美谷(洛阳)美妆基地,主要从事对化妆品或原料进行理化、微生物或毒理的检测服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3.1万。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理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酸雾、有机废气;微生物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气溶胶;毒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动物饲养过程产生的臭气。有机废气均以非甲烷总烃计。理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酸雾经碱喷淋塔(TA001)+22m 高排气筒(DA001)处理排放,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22m 高排气筒(DA002)处理排放;微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HEPA 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22m 高排气筒(DA004)处理排放;毒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气溶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22m 高排气筒(DA006)处理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厂界标准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微生物和毒理实验室废水和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和毒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自动调节+AO+MBR膜池+消毒”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理化实验室废水经“酸碱自动调节+混凝沉淀+A2O+二沉池”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然后进入原洛阳巨龙通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瀍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原洛阳巨龙通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瀍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且满足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实验室内的小型仪器、废气处理风机和废水预处理水泵等噪声,通过建设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弃样品、脏垫料、动物粪便、废过滤网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合规企业进行处理;实验室固废、实验室废液、废培养基、废HEPA滤芯、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医用耗材、废血液、动物组织、动物尸体等在医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
五、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瀍河大队加强对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26年1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瀍河区政府4楼
邮编:471000 联系电话:0379-63985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