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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瀍河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的通知

日期:2026-02-24浏览次数:284


关于公布瀍河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的通知

瀍文旅〔2026〕9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现将我区76处一般文物点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瀍河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doc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