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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工作报告

关于瀍河回族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日期:2019-01-21浏览次数:5911

2018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建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的贯彻实施,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法制会议精神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化、常态化,建立健全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1211推进机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裁量进一步公开透明,服务型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区法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任务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委、政府领导干部分工情况进行了调整,印发《瀍河回族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瀍河回族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建立瀍河回族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亲自挂帅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直各部门、法检两院、国地税、公安分局一把手为成员加强了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瀍河回族乡、各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以主要负责人担纲的工作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纲要》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以《瀍河回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为主线,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责任机制、推进机制、宣传机制、和保障机制。区政府每年向区委、区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以权责清单为突破口,精简行政审批,推进政务公开,抓好“放管服”工作。2015年2月区政府成立瀍河回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具体负责,区编办牵头,区法制办把关,全面启动行政审批清理核实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审核清理后公布行政许可57项,行政处罚1010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确认17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裁决1项,内部审批4项,行政备案21项,专项资金4项,审核转报52项,其他职权46项。共把关修改4966条。以上在权责清单已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2016年5月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方案的通知》〔2016〕25号,对已经公布公示的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及时调整清单内容,各单位和部门清单之外无职权。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2016年3月区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中介服务实施方案》〔2016〕6号,对全区21个组成部门和事业单位是否涉及中介服务进行清理,截止目前我区无涉及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三是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2016年区政府办公室下发《2016年企业发展和企业服务实施方案》《瀍河回族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开展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通知》并对行政审批改革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优化对群众和企业服务,鼓励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落实“五公开”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于政府单位预算、招投标和各项重大工程、惠民政策、改革信息进行全面网上公开,并每年颁布公开要点和责任单位。

3.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了投资环境,实现五证合一。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全面推进矛盾调解和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学习枫桥经验,加大基层民调力度,化解纠纷,利用法制思维,积极化解群众反映的焦点和矛盾。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体制,建立健全政府法治治理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审查报备工作。严格执行《洛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严把合法性审查、审议和签发、公布程序3道关,未经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得公布,同时积极向区人大和市法制局报备。与此同时,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无上级文件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的文件一律不发,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通过,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清理不符合形势的政策文件。2018年我区印发《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要求,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规范文件管理工作。2018年全年我区报备规范性文件共计1份,报备率100%。

2.完善各项决策制度,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2014年以来,我区先后制定《区政府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区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制度》。2016年,我区出台,《瀍河回族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16〕16号,对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动态目录管理,决策程序与执行监督进行了全面严格规定,建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专家论证机。

3.加强政府及各部门对外合同监督和管理。将政府及各部门、瀍河回族乡、各办事处对外合同纳入管理范围,把关区政府合同136件,提出修改意见611条,形成重大决策和合同领导交办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维护了区政府重大利益,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9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全区党政机关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试行)》瀍办〔2016〕35号,确立了重大决策责任进行终身追究的制度,2017年印发《政府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瀍政办〔2017〕28号,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系统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级领导全面履职。

4.确立我区法律顾问团制度。2017年4月,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区聘请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2个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我区法律顾问,成立常务副区长为主任的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和重大诉讼案件。下发《关于我区成立法律顾问团的意见》,要求全区各乡办、委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集中调查14次,利用法制思维,积极化解群众反映的焦点和矛盾,共处理各种矛盾29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7起。一年来,法律顾问团代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共22起,多数涉及拆迁、征地等,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同时对于我区企业改制、债权债务纠纷、土地佂迁、重大合同纠纷进行事前法律论证,化解陈年较为复杂的积案3起,处理连续性上访1起,维护了政府行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方位推进服务性执法体系建设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国务院领导干部学法“五落实”(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要求,建立区政府领导集中学法制度。每年制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规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重点聘请法学专家讲授《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区人大每年进行法治讲座和‘12.4’宪法日宣誓活动,换届后政府系统各位领导参加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的任前法律培训和考试。区司法局和法制办每年举办2次执法人员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对区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强制性培训。抓法律知识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依据各自的工作性质、职责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的测试。今年以来,共举行大型法制讲座1起,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跟踪测试1次,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8人次,培训执法人员214人次。新的证件系统全省正升级维护以来,2018年全区按照省、市要求,全区统一培训考试,严格审核执法单位编制和执法依据,换发(办理)新证。

(二)建立高效廉洁执法制度,推动服务型执法工作

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逐一认定,并编制目录向社会公开。法律变化引起部门职责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目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管理。严禁超越权限超越范围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体系。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要经过专门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件,获得执法资格。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的更新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测试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程序管理。各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执法。凡是上级部门制定有明确的行政执法程序的严格履行并做好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和证据固定工作;凡是上级部门没有制定明确的行政执法程序的要依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制订执法程序并报区法制办公室审查核准。严禁违反程序执法,严禁随意执法,严禁无记录执法。量化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上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对各类行政执法事项的裁量标准予以细化、量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行使裁量权限。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要立卷归档。贯彻并下发了《瀍河回族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瀍河回族区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瀍河回族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案卷评查办法》、《规范执法文书的通知》等一系列重大文件,瀍河回族区目前共有行政执法部门22个(含工商分局),综合执法部门1个,在岗执法人员229人(不含退休和调离)。一是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逐一认定,并编制目录向社会公开。法律变化引起部门职责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目录。2016年2月,全区21个执法单位权责清单及执法流程、依据已在政府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布。二是建立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体系。从事行政执法人员,要经过市级专门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件,获得执法资格。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的更新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测试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三是推动行政执法程序管理。各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执法。凡是上级部门制定有明确的行政执法程序的严格履行并做好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和证据固定工作;凡是上级部门没有制定明确的行政执法程序的要依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制订执法程序并报区法制办公室审查核准。严禁违反程序执法,严禁随意执法,严禁无记录执法。四是量化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上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对各类行政执法事项的裁量标准予以细化、量化。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行使裁量权限。五是实施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备案制度。2016年4月,区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全区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各单位下发各类执法文书、执法决定,法律顾问全程把关。重大处罚(企业10万元以上,个人1万元以上)向区法制办备案。涉及全区的违法建筑拆除、停产停业及可能产生重大群体事件的重大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区政府审核,报区法律顾问团讨论后决策。六是有计划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鉴于目前现状,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尚有困难,我区城市综合执法现处于改革阶段,目前,全区逐步在城市管理、劳动监察、动植物检疫、国地税、工商等领域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其它执法单位,该项工作计划逐步推行。下发《洛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执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强化执法责任体制,推行“三项制度落实”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包括案卷质量评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监督检查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一是强化备案制度。对企业超过10万元和个人超1万元以上处罚,须经区法制办审查备案。未经备案,企业和个人可以拒绝缴纳。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突出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纪委、市法制办的安排部署,区纪委、区政府法制办坚持实施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和案卷评查,重点治理食品卫生、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领域进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权标准、建设执法网络平台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下发整改通知1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行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包括案卷质量评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监督检查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继续推进和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瀍依法行政领办〔2016〕3号),《洛阳市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瀍法组〔2018〕12号),《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瀍法组〔2018〕1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瀍法组〔2018〕20号)。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建设工作。培育瀍河国税税局为市级行政执法示范点,按照“五个一”模式,推动服务性执法,在营改增推动减税方面下功夫。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依法化解各种纠纷矛盾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今年以来,群众投诉事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呈高发趋势,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瀍河回族、乡各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以化解群众反映突出的焦点热点问题为龙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对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办)、区直委局层层落实平安创建责任制,与57个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综治委成员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档案》;区委常委会研究平安建设工作3次,加大平安建设经费投入,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区委、区政府投入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平安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制度,确保每项重点工作都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组织专项督查5次。二是落实考核奖惩。根据去年考核结果,在年初平安建设会议上,区委、区政府对20个单位和30名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8个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三是抓好基础建设,加大平安建设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调整充实办事处、村(社区)综治机构和人员。全区8个办事处全部配备了专抓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我区8名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全部配备到位,每个乡(办事处)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乡(办事处)和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四是开展网格化工作,落实一村一警各项措施。区综治办对网格社工和调解员进行培训,选拔一批优秀社工到网格工作。区综治办加强网格社工职责的考评,我区建立健全了区政府(每月)、社区(每周)、网格(每天)例会制,严格落实公安协勤和网格社工“四同”机制,落实“五统一”以及民情收集和公示制度,居民议事代表制,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施行。网格社工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履行社区综合管理员的职能,切实当好网格内社区服务管理的“六员”。继续开展优秀网格创建活动,在6个网格达到市优秀网格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网格达到市定标准。落实“一村一警”工作各项工作措施,新建8个警务室办公用房、人员配备和标识、规章制度落实落实到位,警务室(工作站)高标准准建设;民警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做到对辖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辖区群众,提升警务室建设水平,受到辖区群众好评。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增长趋势明显,主要集中在工商部门的商品流通领域,为进一步落实《利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区政府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按照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的原则,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两起,直接纠错两起。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在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呈高发趋势,主要集中在城市和集体土地拆迁、宅基地纠纷方面,区法制办集中调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取证14次,利用法制思维,积极化解群众反映的焦点和矛盾,共处理集体土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等各种矛盾129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17起。区政府法制办每年参加6次信访案件研判会,针对多次闹访、集访的纠纷,从法律层面进行引导和化解,引导至民事诉讼,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引导征迁各项目做好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4起,参与区政府企业改制、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和区政府对外民事纠纷、行政诉讼等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区工商分局在行政调解上下功夫,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改革信访制度

1. 畅通人民调解渠道,强化“调解解决”。一是实施信访代理。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推行“一单式”工作法的基础上,又和我区实施多年的信访代理制有机结合起来,要求乡(办事处)、社区在积极解决好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的同时,对超出权限的信访事项实施信访代理,由乡(办事处)、社区以及区直有关单位的信访代理员代理或引导信访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诉求、咨询政策、协调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乡(办事处),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2.坚持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一案双调”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全区成立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瀍河回族乡和各办事处成立合署的民调和行政调解室,一方面坚持诉访分离制度,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切实做到诉访分离。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区共厘清了17个职能部门的职能界限,并将职能清单装订成册(瀍河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然后根据群众反映问题,准确无误地引导群众到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受理解决。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积案化解是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减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和赴京非正常上访的重要举措,因此今年以来我区深入开展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多措并举全力化解。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亲自主持召开由有关领导和单位参加的研判会,集体会诊,分析研判,会同化解。2018年我区共通过研判会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13起。对问题已经解决到位,但上访人仍在无理取闹的案件,各相关单位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律师和召集当地群众适时召开信访评议会,取信于民。我区每年都要建立200万元的救助资金,对那些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或现有条件暂解决不了,诉求确有道理或虽无道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为彻底化解 “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今年以来,我区共使用救助资200余万元。如:十里铺村村民因征地补偿款发放等问题近年来不断到省、市集体上访,最后经研判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仅该信访事项就使用救助资金200万元。

四、强化体制监督,提高服务行政效率

1.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河南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包括案卷质量评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监督检查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大事项坚持向党委报告制度,财政预算、重大决策依法向人大报告,主动向政协通报。自觉执行法院判决。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包括案卷质量评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监督检查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下发《瀍河区政府内审暂行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全覆盖,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新的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将面临更新的挑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依旧呈高发趋势,涉及遗留问题和社会深层次矛盾较多,全区依法行政和服务性执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自由裁量权基准尚未建立,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后续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将行,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2.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抓好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切实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3.继续抓好培训,加强服务型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服务于发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调离执法岗位,依法取消其执法资格。进行一次大规模服务型执法培训工作。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检查,抓好考核检查成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5.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探索在重点乡办建立法制机构,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健全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探索建立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现代公共服务制度、部门职能争议协调制度、公共财政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制度。

2.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方面的专家论证制度、听取意见制度、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方面的专家咨询制度、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定期评估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复议、信访、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制度。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