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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回族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9-05-24浏览次数:5060

——2019年5月8日在瀍河回族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武现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各项财政工作稳中有进,圆满完成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2000万元,同比增长8.5%,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57万元,为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8.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759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8425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9718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967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0.4%。根据2018年预算执行以及财政结算变化情况,全区总体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如下:财政收入完成6205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96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2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4040万元,调入资金27万元,全区财力为97868万元,当年财政支出完成9671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15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6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684万元。

(三)全区财政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437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增值税10831万元,完成预算的76.6%,比上年增长7.2%;企业所得税3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比上年增长53.4%;个人所得税23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比上年增长11%;土地增值税1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比上年减少6.6%;其他税种完成收入17128万元,去年完成12373万元,比上年增长38.4%。

非税收入183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比上年下降6.6%。其中:行政事业收费收入1819万元,完成预算的255.8%,比上年增长60.5%;罚没收入3089万元,完成预算的326.9%,比上年增长19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99万元,完成预算的58.8%,比上年下降34.4%;其他收入13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0.1%,比上年下降22.7%;专项收入15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4万元,比上年下降9.6%;公共安全支出4965万元,比上年增长20%;教育支出15727万元,比上年增长17.4%;科学技术支出917万元,比上年增长1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0万元,比上年增长1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8%;节能环保支出2270万元,比上年增长44.4%;农林水事务支出1470万元,比上年下降14%;住房保障支出3974万元,比上年下降42.6%。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积极发挥职能,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1、继续强化改革推动,持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为保证税收可持续增长,牵头会同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督促协助辖区内重点项目君河湾、恒大绿洲等建安企业在我区注册分公司,积极加强我区建筑安装增值税征管,不断强化税源基础,共为全区增加财力2000余万元;继续完善建筑业增值税、租赁业房产税纳入办事处协税考核机制,加强对瀍河乡、各办事处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充分调动乡、办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制定全区教育培训行业和医疗卫生服务医药经销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区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医药经销的单位、个体纳税人和教育劳务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纳税人2016-2018年度的各项税、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夯实行业税收管理基础,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力度,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推动创业创新,不断增加区级财力。

2、做好资金争取,强化财力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39884万元,其中: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737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041万元,城镇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2003万元,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14万元等,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全区民生支出完成73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同比增长4.2%。

1、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5727万元,同比增长17.4%。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413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支出171万元;拨付义务教育创新宣传资金124万元、教师培训费124万元,信息化建设223万元;购置图书,加强校园文化和特色学校建设435万元;投入499万元用于洛阳市实验小学恒大分校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基础教育水平。

2、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30万元,同比增长18.4%。其中:拨付1132万元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3139万元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统筹;拨付1314万元用于全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补贴;拨付城乡居民养老金补助资金10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元,保障了全区60岁以上无业老人全部能领到养老金;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拨付67万元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提高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标准,城镇居民低保每人每月补助从48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居民低保每人每年补助从3660元提高到3880元,共拨付732万元,发放城镇746户1069人、农村434户664人的低保补助,保障了全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拨付138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发放自主就业及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97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43万元;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325万元,社会保障持续加强。

3、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00万元,同比增长18.8 %。其中:基本公共卫生累计投入资金903万元,实现卫生服务均等化;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2万元;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养老补贴等资金1055万元;筹集5426万元,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90元,城乡居民实现应保尽保。

4、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林水事务支出1470万元,同比下降14%。其中:拨付112万元推进脱贫攻坚;拨付少数民族发展扶贫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兑付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7万元,保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拨付村级经费279万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保障重点民生实事。区九项重点民生实事投入资金4104万元。其中:实施教育提升工程,拨付1000万元用于校园文化建设、信息化软件提升等;实施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拨付210万元建设农村文化广场等文化惠民项目;实施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拨付2082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小游园建设、社区道路亮化及提升等;实施环卫设施提升工程,拨付332万元用于重点区域设备购置、公厕建设、果皮箱购置等;实施社区建设工程,拨付50万元建设吕庙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双替代工程,拨付资金199万元;拨付231万元用于农村旱厕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加强住房保障。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03万元,支持辖区棚户区改造。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签字权的通知》,明确预算单位负责人离任、空缺及调整二级机构负责人时财务审批事项。

2、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严格审核把关,2018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10万元,同比下降16.2%。

3、继续做好预决算公开。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显著位置上建立预决算专栏,将区本级政府和全区57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在专栏上集中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4、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从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节约率。全年实施采购199次,采购预算资金17555.6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125.43万元,同比增长475%,节约资金1430.18万元,同比增长428%,节约率为8.1%。

5、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为深化国企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制定了《瀍河区区管企业暂行办法》、《关于授权国有企业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的决定》、《关于明确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备案程序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区诚助公司、区三鑫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快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同时,诚助公司与河洛新业公司签订《股权合作协议书》,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

6、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成立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组织领导,出台了《瀍河回族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预算法》,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内一般债务2056万元全部为政府性债券。

7、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足额拨付。两年未用完的结余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全面梳理核查财政存量资金,将可收回财政沉淀资金形成实际支出,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全覆盖,要求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填报绩效目标审批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要填报可行性报告,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虽然2018年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虽然财政收入总量平稳增长,但收入增速趋缓,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加,可用财力增加较少;二是税源结构单一,拉动性新增税源少,收入结构有待优化;三是政策性支出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也是我区迈好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意义重大。

根据面临的形势,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力提效的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做好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隐性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统筹各项资金来源,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为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依法理财,精细管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是突出绩效,科学引导。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项目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审计检查结果相结合,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审慎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实事求是,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人员经费、机构运转和民生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7022万元,同比增长8%,比2018年增加496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6915万元,增长7.4%;非税收入20107万元,增长9.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02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431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3700万元,区级当年财力84753万元。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50万元全部列入年初预算,再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67万元,调入资金6229万元,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95742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主要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60万元,同比增长27.6%;公共安全支出5421万元,同比下降15%;教育支出16362万元,同比增长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5万元,同比下降14.2%;节能环保支出2540万元,同比下降29.2%;卫生健康支出7964万元,同比增长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802万元,同比增长43%;农林水支出1700万元,同比增长17.6%;预备费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三)政府债务预算安排

2018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3456万元,全部为公益事业性统贷统还公租房项目债务。其中:2056万元为3年-10年期政府性一般债券。2019年政府债务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偿还银河小区公租房项目统贷统还本金和利息。

四、2019年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积极培植财源。把培植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力度,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挖掘增收潜力;为项目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加强征收管理,做大财政“蛋糕”。二是坚持依法征收,推进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涉税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加强对涉税信息的比对分析,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和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堵塞税收跑冒滴漏问题,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实现税收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建筑业增值税、租赁业房产税任务督导,密切配合乡、办事处经济指标的统计上报,按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兑现奖惩。四是积极做好涉及新开工重点项目的建安企业在我区注册分公司工作,实现稳定的税源基础。五是紧盯目标,强化收入分析。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有效促进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对我区经济运行状态和财政收入走势的实时分析,找准收入组织的薄弱环节及增收的突破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收入组织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

(二)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事项

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认真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原则,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民生支出要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积极筹措、统筹运用财力,全力保障省政府、市政府及区定惠民实事及各项重点工作支出资金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在道路、上学、就医、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充分发挥职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加大争取资金工作力度。积极与上级沟通,主动对接跟进,争取上级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等更多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积极配合、支持发改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单位向上级争取“双替代”补助资金、小微企业创新奖励资金、全民振兴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等专项资金,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四)优化财政流程,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实施方案,会同信息中心、支付中心、代理银行、人民银行等建立电子化管理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实现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电子化管理,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同时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充分

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联动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分批次完成全区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

(六)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逐步使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助力机构改革顺利开展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积极关注上级财政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密切同其他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将改革工作的精神、要求落实到财政具体工作中去,用实绩确保全区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各位代表,完成2019年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务实重干,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民族城区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