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磋商-2019-36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编号:瀍政磋商-2019-36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磋商项目名称: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
3.2项目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3.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
3.6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3.7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3.8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3.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1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9年7月4日9时00分
地点: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健、符铭玖、麻磊
七、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宏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19号院博大城1117号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元)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周芬(豫241151607393)
八、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6号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0379-6315969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联系人:郭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2502)
电话:0379-69991616
十五、附:瀍河法院公共空间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