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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北窑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20浏览次数:2194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北窑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北窑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瀍河回族区北窑办事处的部门职责主要是:制定街道经济发展,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目标;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卫生保健、环境卫生、城建绿化、防汛、国防教育、兵役登记、精神文明、司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北窑办事处内设机构4个,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办公室。另设有社区服务中心和劳动保障事务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北窑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8年度,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窑办事处。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 瀍河回族区北窑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点击请下载:/uploads/soft/20190912/1568285301.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74.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4.44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道路征迁补偿项目经费支出、上级信访部门安排的信访救助工作及经费增加、民政部门安排的社区招聘、退养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71.726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451035万元,占86.32%;其他收入119.275371万元,占13.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56.129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676368万元,占87.8%;项目支出104.4532万元,占1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52.4510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843933万元,增长4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道路征迁补偿项目经费支出、上级信访部门安排的信访救助工作及经费增加、民政部门安排的社区招聘、退养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451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8985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3.843933万元,增长42.345994%。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道路征迁补偿项目经费支出、上级信访部门安排的信访救助工作及经费增加、民政部门安排的社区招聘、退养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451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5.9803万元,占69.9%;国防(类)支出3万元,占0.40%;公共安全(类)支出0.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4万元,占14.5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万元,占0.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1万元,占3.60%;城乡社区(类)支出54.09万元,占7.18%;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0.4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72万元,占0.0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2万元,占3.17%。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2.45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72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代表学习培训及代表活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7.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经费的正常增长。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信访部门安排的信访救助工作及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翠阜路北延征迁补偿款项及辖区保洁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统计部门奖励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秀公务员奖励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团委安排的工作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综治部门实施惠民实事“治安保险”及辖区无主小区安装门禁系统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党组织部门安排的党建宣传及开展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宣传部门安排的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经费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民兵武装部门安排的开展民兵工作经费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文化部门安排的社区文化站建设运行工作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民政部门安排的社区招聘、退养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拨付专项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1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调整。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调整。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卫计委部门安排的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创建创卫部门安排的辖区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经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翠阜路北延征迁补偿款项支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经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组织部门对基层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补助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监部门对基层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的岗位津贴。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997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246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750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90476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预计的公务车辆大修理未进行、对“三公”经费加强管理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万元,完成预算的1.941748%,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17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预计的公务车辆大修理未进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务接待事务。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对绩效目标设立、第三方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绩效监督等环节提出规范管理要求,为推进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健全完善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并实施后续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继续组织部门开展部门自评工作。部门负责分配管理的专项资金一般项目支出,在编报预算时要逐个填写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逐个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经费项目

1、专项概况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5项:(1)、会议经费;(2)、人大代表工作经费;(3)、人大监督工作经费;(4)、委员会议工作经费;(5)、人大宣传工作经费。

项目为持续性、常年性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通过这些专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人大工作的开展。

2、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为2.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其中:

(1)人大代表工作经费超出1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培训、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代表学习考察、补选代表、代表述职、代表双联活动、代表参会及扶贫捐赠等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工作均已于2018年完成,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人民武装经费项目

1、专项概况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1)、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2)、公民服兵役工作

项目为持续性、常年性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通过这些专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人民武装工作的开展。

2、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为1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工作,兵役登记工作。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工作均已于2018年完成,100%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人民调解经费工作经费项目

1、专项概况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1)、辖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经费;(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项目为持续性、常年性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通过这些专项工作的开展,保证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处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及时发现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做到依法调解、及时调解、无推诿拖延另行收费现象,无因不及时调解和不依法调解造成上访投诉问责事件发生。

3、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1)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衔接,与法院、信访等部门开展的“诉调对接、诉访对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派出所开展的“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机制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2)进一步加强综治民调工作。针对上半年存在的问题,组织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制定了加强综治民调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印制下发司法行政宣传彩页,为社区宣传牌,人民调解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得到提高。

4、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5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为0.5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财政预算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配制办公装备、发放办案补贴、制做宣传牌子和发放法治教育读本,项目资金现已完成了100%。专项工作均已于2018年完成,100%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三公经费”项目

为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我单位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管理规定,规范了“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共开支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费用降低了48.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费用降低了48.17%。本年未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91.29万元,支出决算为94.750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开展工作的正常浮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5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330.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万元,固定资产304.8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238.57万元、汽车11.9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4.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