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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创建办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20浏览次数:2752

2018年度

瀍河回族区创建办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创建办概况

部门职责瀍河回族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隶属区委、区政府正科级常设临时机构,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创建方面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在区创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监督、执法、检查、考评等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用经常性和长态化相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提高全区环境卫生质量。对区限期整治的整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督办;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查、考核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进度和质量,综合分析各项任务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并及时总结汇总。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创建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瀍河回族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隶属区委、区政府正科级常设临时机构,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创建方面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在区创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监督、执法、检查、考评等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用经常性和长态化相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提高全区环境卫生质量。对区限期整治的整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督办;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查、考核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进度和质量,综合分析各项任务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并及时总结汇总。

二、机构设置

瀍河区创建办共有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

创建办无内设机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创建办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8年度,瀍河区创建办。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瀍河区创建办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点击请下载:/uploads/soft/20190912/1568287286.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9万元,下降59.13%。主要原因是下拨乡、办创建专项经费相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44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45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44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498万元,占23.23%;项目支出8.248095万元,占76.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445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663413万元,下降-62.18%。主要原因是下拨乡、办创建专项经费相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4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663413万元,下降62.177588%。主要原因是下拨乡、办创建专项经费相对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3万元,占3%;城乡社区(类)支出10.41万元,占97%;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4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委拨付福利费。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64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奖金1.8万元;

公用经费0.69649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支出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644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0711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相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644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071143%,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差无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644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11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相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44498万元。主要用于保险、汽油、车辆维修。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借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0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成效显著,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对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的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696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11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相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