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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20浏览次数:2292

2018年度

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法律监督职能。

二、机构设置

洛阳市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包括: 3个检察业务部,2个综合科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8年度,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2.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点击请下载:/uploads/soft/20190916/1568605954.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29.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08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检察系统改革后工资等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22.441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2.44116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28.193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024469万元,占87.75%;项目支出236.168693万元,占12.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22.4411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143318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检察系统改革后工资等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8.193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04682万元,下降0.469968%。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厉行节约,且检察系统改革后反贪污贿赂等部门转隶后出差费用明显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0.07%。公共安全(类)支出1672.42万元,占86.7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5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19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332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区里直接拨付,没有做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0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82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类人员绩效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3.18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99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没有花完,结转至下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09万元,支出决算为95.20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没有花完。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16万元,支出决算为66.000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没有花完。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95万元,支出决算为93.0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没有花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2.024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160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1.864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6236万元,支出决算为6.6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640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5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792453%,占98.402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5979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1.41万元,支出决算为6.5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24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57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宾团组4个 ,来宾36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院共对预算项目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以上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好,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根据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进度进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均能达到优良的水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2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64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