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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21浏览次数:2471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的信(电)件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通畅;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要求;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文件的落实情况;向乡、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组织、协调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来访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工作宣传;推动全区信访法制建设;总结推广各乡、办事处及区直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承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瀍河区信访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局办公室、督查和复查复核办公室、信访案件办理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8年度,瀍河区信访局。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瀍河区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点击请下载:/uploads/soft/20190916/1568629022.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7.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7.59万元,增长95.27%。主要原因是购买视频设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06.716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71667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06.716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577019万元,占49.45%;项目支出256.139655万元,占50.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6.7166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8.195861万元,增长96.01%。主要原因是购买视频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716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195861万元,增长96.006143%。主要原因是购买视频设备。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78万元,占88.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4万元,占5.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99万元,占2.37%。住房保障(类)支出15.21万元,占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6.78万元,支出决算为506.716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084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4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化建设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基数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金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5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577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193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0.3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1.4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49850万元,购置车辆1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9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成效显著,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局对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的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基金性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