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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西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2-04浏览次数:3470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由瀍河回族区瀍西街道办事处编制。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瀍西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瀍河回族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不断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探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的路子,推动瀍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瀍西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年初认真制定了《瀍西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台账,以保证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瀍西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和日常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副职为办公室主任,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办事处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站(所)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了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审查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防止出现公开操作不当导致泄密、失密的现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群众要求公开的、法律范围内可以公开的、政府给予公开的,及时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于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说明。同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制和公布我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3、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未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依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因尚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没有发生一起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极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一是提高了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们以提高队伍素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落脚点,积极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活动;二是接受社会监督,改变工作作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了“正行风,树形象”活动,积极征求意见,收集问题,加强整改。由于我们从多角度入手加强了队伍建设,使街道上下人心思进,干劲倍增,行为规范,面貌一新,使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有很多的不足,如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规范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上还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3、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提高他们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把“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监测处置,理顺部门内部的信息发布机制,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公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中,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公众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上还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

改进情况:

(一)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强化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