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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工作报告

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瀍河乡党委巡察“回头看”的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20-05-08浏览次数:22479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2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瀍河回族乡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月20日,区委巡察村居组向瀍河回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瀍河乡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瀍河乡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巴少景同志任组长,霍建立、马利航任副组长,马利航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由瀍河乡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任组成,主要负责瀍河乡整改落实中的具体事项。整改落实以来共召开乡党委会议2次、机关党员大会2次,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要尽快整改到位。

        乡党委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瀍河乡“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回头看“问题清单”,主动辨析和认领问题、挑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实。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瀍河乡共15项问题,制定了15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做好持续整改。

        1、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乡创建部门已组织创建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拆迁程序等内容。今后遇到配合市、区有关部门执行拆迁任务时将聘请相关律师,由律师对拆迁程序等内容进行把关。

        2、党员发展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乡党委组织各社区组织委员学习党员入党资格审查等程序。旭升三支部党员蔡发枝(蔡金亮)隐瞒入党前重大错误,乡党委已按组织程序对蔡发枝给予除名,同时乡纪委对旭升时任三支部书记郭孝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对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

        3、党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针对此问题,瀍河乡要求旭升党委负起责任,指导支部重新召开大会研究通过。4月中旬乡党委指导旭升社区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表决白喜立除名,现对白喜立已除名。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乡党委加强党建工作,把重点工作开展和“1+10”党员联系户结合起来,相互推进;打造示范点,树立标杆,示范引领;加大宣传力度;在运用中不断发掘和拓展工作法内涵,使工作法不断取得成效。抗击疫情期间,各支部在防疫卡点设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

        5、对群众疾苦无动于衷。

        整改结果:乡社保所组织乡民政专干学习低保政策。认真掌握动态评定标准。同时针对低保业务办理问题积极与上级民政部门沟通,在报备上级有关部门后,办理过程中要考虑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经向乡政府汇报,在办理的低保的同时可先行给与临时救助。

        6、宗旨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残疾人员,落实上门鉴残服务。组织乡民政专干学习残疾鉴定相关政策。瀍河乡将认真研学上级有关政策,确保对政策吃透悟透,积极做好入户宣传工作。

        7、对部分群众的信访事项,未开展实质性的化解纠纷

        整改结果:认真做好乡班子领导接待日工作,认真做好接访记录,排查本月不稳定因素。瀍河乡将认真研学上级有关政策,确保对政策吃透悟透。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

        8、担当尽责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乡信访部门建立4月信访满意度评价工作台账。增加工作主动性,信访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在收到上级转送的案件后,第一时间跟信访人电话联系,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表述,告知其可随时电话联系了解、询问相关情况。

        9、主体责任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针对2020年1月我乡案例,班子成员已开展自我剖析,已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做好“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10、主动监督执纪不到位。

        整改结果:乡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乡纪委已到各社区监督党务、政务、财务及“4+2”工作法公开情况,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日常监督检查。

        11、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村组干部的问题不进行深入调查,敷衍了事。

        整改结果:对收到的信访转办件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访反馈工作。2020年涉及旭升信访问题和区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一并处理,已对旭升原党委书记兼主任王军安,副主任相进中立案审查,对时任涉事10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2、对全面监督网络的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乡纪委组织各社区监察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日常监督,重点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党务和居委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项目投资决策、发展党员、人事任免、大额资金等情况进行监督。2020年以来共四个社区上报14项“三重一大”,已到乡纪委备案。

        13、对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督查考核不到位。

        整改结果:乡纪委到各社区监委会进行工作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同时定期检查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财务公开,加大对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重点是对社区重大财务支出的审核。

        14、对个别违纪违法党员的党纪处理决定不做宣布。

        整改结果:3月27日乡纪委到塔东、上窑支部宣布四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做好宣布党政纪处分拍照及会议记录。做好处分决定的发文登记,及时对受处分人员的绩效工资进行扣发。

        15、瀍河回族乡对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到位。

        对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一些管理漏洞,加以改进。对各社区报销养老保险费用进行审核,只能报销单位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一律不予报销。社区报销油费必须经过“4+2”工作法通过后,方能报销。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严格的加强村级财务日常开支的管理,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

        三、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抓好持续整改

        乡党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抓牢,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针对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我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使整改工作持续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