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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工作报告

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瀍河乡党委 旭升社区巡察的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20-05-08浏览次数:21038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瀍河乡党委指导旭升社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结果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全面整改工作

        瀍河乡成立了旭升社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巴少景同志任组长,马利航及旭升党委书记杜金中任副组长,马利航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由旭升社区两委干部组成,主要负责旭升社区整改落实中的具体事项。整改落实以来共召开旭升社区党员大会2次,两委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要尽快整改到位。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旭升党支部18项问题,制定了18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6项,剩余2项正在积极整改中。第12项社区已将桂园路工程领取补助名单、金额列出,5月底完成退款。第18项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加紧施工建设,5月底家风建设场馆完成,其他配套设施6月底完工。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坚持持续整改。

        1、践行群众路线有偏差。

        整改结果:社区召开会议,已安排各支部党员除采取走访、电话联系之外,迅速展开党员与联系户之间建立微信群,及时宣传社区各项政策方面信息,目前已有98名党员建立微信群,添加微信用户839户。

        2、党委、支部发展党员政审不把关。

        整改结果:会议上,已要求各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要求支部委员告知社区4名积极分子,在下一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自觉接受和配合政治审查,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并依据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分别对当事人蔡金亮、郭孝斌按组织程序处理,蔡金亮除名、郭孝斌党内纪律处分。

        3、没有严格执行社区选举的相关政策。

        整改结果:已在会议上要求社区各支部书记、委员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的学习,为下一步选举工作做好基础。下次换届严格按照选举工作指导手册流程展开工作。

        4、社区党员王飞龙的《入党志愿书》由他人代为填写。

        整改结果:已在会议上通报巡查组对社区的批评,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社区已指定各支部组织委员严格审核入党材料及思想汇报的质量。

        5、社区党员王翔的《入党志愿书》上没有如实填写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八个月的刑事处罚的事实。

        整改结果:已在会议上对当事人王翔严肃批评教育,对入党文书严格考察把关,做好政审工作,今后认真做好入党公示。

        6、党费未按照规定缴纳。

        整改结果:已在会议上对党费未按规定缴纳的错误,以及对党员党性教育不足的危害性进行通报和反思。已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共产党员党费收缴办法对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核算工资基数,扣缴比例,社区各支部已按新方案收取1至4月份党费共8020元,做到了数字准确,台账规范。

        7、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社区加强日常监督,已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要求上班签到,遵守工作制度,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提高为民情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工作消极的人员严肃处理。

        8、“三会一课”制度未得到认真落实,以全体人员工作会代替支委会。

        整改结果:在会议上,党委、各支部已对未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检讨。社区党委已制定三会一课相关要求,传达给各支部,要求各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做好会议记录,书记上党课。已要求各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

        9、社区两委在用人上“任人唯亲”, 社区及支部的工作岗位呈现“亲戚网”和“代际传递”。

        整改结果:社区目前培养的后备干部基本符合了年轻、有学识的人员或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人员标准,后续考察成熟后可用于充实社区干部队伍。

        10、部分人员在家族意识的支配下,不顾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小团体或者家族谋取私利,成为群众眼中拥有“特权”的群体。

        整改结果:社区已加强集体财产改革工作,做好三资管理,财务做好固定资产账本,在集体资产处置时要做好资产评估,公示后进行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落实“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达到5万元就进行报备。

        11、“特权”群体中突击抢建违章建筑继而获得巨额拆迁补偿,成为社区群众对干部队伍不满意的原因之一。

        整改结果:目前,社区正严格按照市、区征收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拆迁,做到了公正、公开、透明。在《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征地补偿方案》、《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上,充分利用“4+2”工作法,做到了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

        整改结果:今后,社区在给村组干部发放工作补贴时,会严格执行上级通知和规定,及时向乡政府报备。已将桂园路工程领取补助名单、金额列出,5月底完成相关退款。

        13、村组干部公权私用,集体资产的处置不公开、不公正、涉嫌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为获得不当利益创造条件。

        整改结果:已在会议上明确相关要求。今后,社区在处置集体资产时,如对外租地等,会做好资产评估,召开“4+2”工作法通过,做好公示再进行处置,并保存记录。

        14、2009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河南农村得到推广,但旭升社区2018年才开始实施。

        整改结果:社区在《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征地补偿方案》、《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上,已充分利用“4+2”工作法,做到了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15、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商讨重大事项时,组织非居民代表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进行投票。

        整改结果:社区在《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征地补偿方案》、《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上,做到了党委会议、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必须开,参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好了决策公示、结果公示。

        16、“四议两公开”中的个别事项虽然履行了公开程序,但公开时不详细、不透明,走过场。

        整改结果:社区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公开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在《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征地补偿方案》、《洛阳市大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上,认真做好决议公开工作,决议内容公示,并拍照留存,保障了公开详细、规范、透明。

        17、村民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整改结果:社区已安排人员巡视社区现有公示栏,进行了清理。已通知并督促各支部党员建立1+10微信联络群,目前已有98名党员建立微信群,添加微信用户839户。已在会议上,告知各支部将涉及到村民利益的大事及时利用公示栏、微信群宣传。另外,在每月20日,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时,对重要通知公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8、旭升社区对文化阵地的建设不够重视,忽视群众对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滞后。

        整改结果:社区已加大资金投入,准备在社区五楼建设家风家训馆、体育健身棋牌室、标准化卫生室、图书馆,为群众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建设面积约300平方,目前加紧施工建设,5月底家风建设场馆完成,其他配套设施预计6月底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