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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工作报告

瀍河区司法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20-05-08浏览次数:16908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3日对区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及建议于1月22日召开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月28日—4月28日),我局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关于常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并进行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通过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是党建水平不高,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执行党纪法规不够严格。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领导班子经反复研究制定了《瀍河区司法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领导班子将存在的问题分类整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长抓细,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提升工作的过程、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担负起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普法工作的责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落实好“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法治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法律七进”、“互联网+普法”、网上法律咨询等,同时结合我区普法工作实际分类开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送法下乡等方式,并要发挥网络宣传及临街大型显示屏等载体的作用,真正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氛围。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如3.8、4.15、4.26、12.4等节日,开展了一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落实调解员队伍建设,在30个社区各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各乡、办分别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区人民调解中心5名调解员,把调解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调解员要及时调整;制定《专职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人民调解案件等级评定指导意见》;对调解案件进行回访,做到件件回访、件件真实。制定了《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制度》《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人民调解案件回访制》。4月中旬开始,我局成立了3个民调小组,每组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公证员,参加重点工程“洛阳隋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的征迁工作,为土地征收全程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现场公证咨询等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确保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真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参加培训、上党课等形式,扎实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督导,推进学习型政府建设,今年开始每季度对学习内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测试,测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第一季度结合国家安全日,我局组织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国家安全知识测试。制定了《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

        (三)作风建设存在偏差,“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1.“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基层调解造假现象较为严重”“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存在抄袭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查找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工作中的慢作为问题。

        (2)严格管控基层调解工作,建立专职调解员管理机制、调解案件补贴机制、案件回访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制度对今后的调解案件补贴严格管控,做到件件真实。对调解卷宗存在调解不实情况,由于案件期限跨度较长,涉及人员面积较广,我局要求基层司法所针对调解案件先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基层科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办司法助理员为成员的调查小组进行具体调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在工作中切实履职尽责,强化主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2013-2015年燃油费超标;“违规报销燃油费”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监管职责,切实做好车辆加油登记等,车辆加油卡绑定,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定《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四)纪律建设缺失,整治规矩意识不强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

        2.“监督管理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各股室责任人,要求各股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监管责任;完善司法所的双重管理制度;加大对司法助理员及公岗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纪律管理,使其更好的服务群众;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台账,健全司法所内部工作运行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制。制定完善了《考勤制度》、《干部去向公示制度》、《请销假制度》、《AB角工作制度》、《工作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度》、《执业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法律服务所责任追究制》、《公证处对特殊群体人员公证减免收费制度》。

        (五)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违反财经纪律”、“固定资产存在闲置现象”、“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健全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物资采购、使用、入账的有关工作;加强对会计、出纳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不规范入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办公用品按需购买,之前闲置的资产进行合理调配,发挥其本身作用,不能使用的报废核销。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招待费上报制度》、《重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全面总结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经验方法,把好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盯紧不放,长期跟踪。针对整改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