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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巡查办预算

日期:2021-03-08浏览次数:1934

瀍河区巡察办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 区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区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区巡察办概况

 

一、区巡察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四)、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五)、指导全区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害核查损失评估,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制度;

  (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防震抗震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巡察办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区巡察办部门预算仅有机关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收入总计275.22万元,支出总计275.2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65.44万元,增长31.1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3名,致使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65.44万元,增长31.1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3名,致使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收入合计27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5.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支出合计27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2万元,占88.37%;项目支出32万元,占11.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5.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5.44万元,增长31.1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3名,致使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22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区巡察办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巡察办2021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0相同,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2020相同,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无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接待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应急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巡察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巡察办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巡察办2021年没有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日后如有此类项目,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瀍河区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区委巡察办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